施工阶段安全检查内容
一、桩基工程
1、检查桩基施工单位有关资料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2、桩机安装完毕后施工前,应经过验收并有书面纪录。
3、桩机行走路面的地耐力应不小于8.5N/cm2,否则须采取路面加固措施。 4、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应到位。
5、当桩与桩机的距离大于5米时,不得利用桩机直接拖桩代替水平运输。 6、钻孔灌注桩施工后的孔洞应及时回填。
7、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进入桩孔内应先进行排水及有毒气体检测。
8、人工挖孔桩孔洞形成后未浇灌前,在未连续作业情况下,桩孔四周应采取防坠落措施或对孔洞口进行加固封盖。 二、基坑工程
1、深基坑支护方案和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地下室施工进度应及时进行网上申报。
3、检查围护结构、土方开挖施工单位相关资料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4、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应到位。 5、挖土机械的验收纪录应完善。
6、挖土作业过程应符合土方开挖设计方案。 7、基坑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或排水措施得当。
8、应按规定要求对围护结构、边坡位移和沉降进行监控测量。发出预警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及时处理,并向管理部门汇报。 9、基坑周边不得违规堆物或存在超荷载现象。
10、基坑四周落差大于2米时,应采取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上杆1.2米、下杆0.6米左右防护栏杆,立柱间距不大于2米)。
11、应合理设置基坑的上下通道(斜道),其两侧扶栏杆应符合要求。
12、出现上下两层垂直作业时,应有防坠物伤人的隔离措施,严禁在高度大于2米的悬空支撑梁上行走或放置机具、电箱及建材等。
三、施工起重机械
1、安装(拆卸)前应填写安装(拆卸)告知表,同时具备告知时要求的资料,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核查安装单位的资质,核对安装、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人证是否相符,安装前对安装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装前核对基础是否符合施工专项方案或说明书要求,以及基础钢筋、砼及截面尺寸等隐蔽工程。
4、安装后使用前,应经有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再由施工总包单位组织安装、租赁、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5、注意安装(拆卸)日的天气情况,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安装(拆卸)工作。 6、投入使用后,操作人员(司机)应持证上岗。
7、同一施工场地内,两台或以上塔吊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否则应采取防撞等措施。
8、关注塔吊加节当日天气情况如何,四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加节。 9、附墙装置材质、安装等应符合施工方案或说明书要求。
10、塔吊、施工升降机加节后应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与施工专项方案及说明书相符。
11、施工期间禁止出现超吊、超载作业情况,按规定例行维修保养且有纪录。 12、卸料平台与外脚手架不得连结,料台设置应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13、各楼层卸料平台防护门不得失效或破损。 四、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应采用\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TN-S系统)。
2、外电架空线与脚手架、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距离符合要求,与规范或专项方案相符。
3、机械设备防雷接地的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4、总配电柜(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5、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应采用五芯线,且PE、N线颜色应正确。 6、电缆不得沿地面明设,应有防止机械损伤和腐蚀的措施。
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其漏电保护器各项参数应符合要求。 8、配电箱进出线中N、PE线应通过对应的N、PE端子极连接。
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时间乘积应不大于30mA·S。 10、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
11、比较潮湿或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米场所,照明的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12、高度达20米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需安装防雷装置,避雷针长度应为1~2米(塔吊不另设避雷针),防雷接地电阻不能大于30欧姆。 五、模板工程
1、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支撑系统材料,且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搭设前应对搭设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3、支架的钢管、扣件、材质必须合格。
4、支架立杆间距与设计应相符,且间距不大于1.2米。
5、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且高度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6、立杆的对、搭接应符合要求。
7、支架高度超过4米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 8、支架的扣件螺栓扭力矩值应在40N.m-65N.m之间。 9、作业层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专项方案中设计要求。 10、脚手架不得与模板支架相连。
11、浇砼前支架应经过施工、监理单位验收通过。 12、拆除支架时,砼强度应达到规定的允许值。 13、拆除时不得上下同时作业,应由上而下进行。 六、脚手架
1、30m及以上高层建筑的外墙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搭设(拆除)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钢管、扣件材质必须合格。
4、立杆间距、步距、连墙件、剪刀撑和上下栏杆设置、扫地杆设置和扣件螺
栓扭力矩值(40~65N.m),应与施工方案(措施)规范相符。 5、24米以上架子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6、架子搭设到一定高度(一般为3-5步左右)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字。 7、悬挑架了所用悬挑梁的材料名称、规格及布置、固定与施工方案应相符。 8、悬挑梁与立杆的固定方法与施工方案应相符。 9、悬挑架与落地脚手架不得相连结。 10、最下面的悬挑架与建筑物墙面间应全封闭。
11、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域,不得出现上下同时拆除现象或单边拆除或违规先拆除连墙件的现象。 七、三宝四口
1、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有效使用安全带(悬空作业时)。
2、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及无外架楼层周边应设置安全平网或设置临时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档板。
3、通道口、25cm以上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及梯段边、料台与悬挑平台周边等应有防护措施。
4、安全立网、平网材质必须合格,张挂应严密牢固。
5、移动平台面积和高度应分别不大于10m2和5m,平台铺设应牢固,四周须设防护栏杆。 八、施工机具
1、各类施工机具必须逐一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2、裸露机械传动部位应有防护措施。
3、圆盘锯防护档板、平刨护手装置必须安装,不得使用刨刀和锯齿同时运转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4、钢筋冷拉区、对焊机作业区应有防护措施。 5、搅拌机操作手柄应有保险装置及料斗保险挂钩。
6、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5米、二次侧焊把线不得裸露,进线桩防护罩应完整。
7、氧气瓶应按规定正确安装减压器后才使用。 8、电焊、气焊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