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验收及备案程序框图
承包单位 工程竣工报告、所有竣工资及 保修书 监理单位 提出整改意见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质量检验报告 各专项合格证 或准许使用文件 所有竣工资料并附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 质监站 整改意见 (资料未通过) 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 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 同意验收(资料通过) 监督报告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 由建设单位申报备案 备案办公室 34
保修期监理工作程序
组建保修监理机构
指示承包单位按计划完成剩余 工程修复已完工程的工程缺陷督承包单位完成竣工资料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申请报告 否 是否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是 最终检查和评估
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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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第二节、监理工作方法
一、质量控制方法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请建设单位提供监理依据的文件、资料(施工合同、投标书、施工图纸、放线册、政府有关批文)。
2)在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认后交建设单位。
4)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应签认。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上岗证书、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严格审核其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保证书。对装饰材料、制品等还必须审查其样品后方能订货。对试验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或试验,送样实行监理现场见证。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按其技术说明书进行质量验收。
8)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并签署意见。 9)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介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建设单位宣布对监理工权,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介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的意见与要求,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监理程序,制定工地共同遵守的会议制度及其监理过程中各方配合协调事宜。
2、质量的事中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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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规范及实际图纸的要求,采用巡视、旁站、检测、试验等等手段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工艺过程的各个质量控制点,施工各工序进行跟班巡视和检查,对施工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督施工,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人员整改。
监理工程师将编写《监理细则》时应明确旁站监理范围。 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其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工序施工完毕返修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不合格施工单位申请报验监理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现场联合检验不合格合格监理签署质检合格意见
进行下道工序
工序交接检验程序框图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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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报验单。监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现场联合检验,确认合格后隐蔽。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5)行使监理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定承包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8)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遵照如下图所示规定的管理流程。
施工单位申报不同意总监代表总监理监理工程师签署 建设单位签署
开工
开工申请程序框图
9)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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