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索赔的条件。
2)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避免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3)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功能要求、质量、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宣布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4)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后核签后方有效。
5)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计量进行计量。
6)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申报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批进度款,避免延误工期违约造成索赔。
7)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8)检查、监督承包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9)每月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10)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3、投资事后控制
1)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公正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 四、合同控制的方法
1、合同分析
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及施工单位提供的分包合同,对每个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分析。掌握合同履行的要点、难点,考察合同实现的可能性、可能发生纠纷的地方。做到事事在先、胸有成竹。
2、合同跟踪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的内容相对照,找出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服务。
(1)在工程工期方面: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方在开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进度计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并照分月、分段进度计划进行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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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主动解决,监理工程师报建设单位同意修改进度计划时,审批承包方修收的进度计划,确认竣工日期的延误。
(2)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检验工程使用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半成品及构件质量;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检验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程序,验收隐蔽工程中需要的中间验收工程的质量,验收单项竣工工程和全部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3)在工程费用管理方面,严格进行合同约定的价款管理;当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时,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对预付工程款进行管理,包括批准和扣还;对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对变更价款进行确定;对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如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专利技术等涉及的费用,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处理;办理竣工结算;对保修金进行管理等。
(4)变更处理
a)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
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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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提出变更申请/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审查承包方设计单位出变更提出变更价款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审查总监审核概预算部审查
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监控框图
b)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
由建设单位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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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提 出 变 更施 工 单 位、监 理 单 位审 查设计单位审查、编制设计变更施 工 单 位调 整 预 算监 理、业 主审 批 调 整 后 的 预 算 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框图
第三节、监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安全监理的组织管理工作; 2、项目开工前应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3、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实施细则;
4、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5、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6、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7、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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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相一致;
8、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9、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0、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1、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12、监理机构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签收备案;
13、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1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5、在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6、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机构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17、安全监理过程中的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二、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1、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 2、房屋建筑工程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实施旁站监理;
3、监理机构在接到施工单位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的通知后,应及时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旁站监理就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5、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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