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篮球规则是篮球运动的法律性文件,是篮球竞赛唯一的理论依据。裁判法是临场裁判员的工作方法,知道裁判员如何完成一场竞赛的裁判工作。了解与掌握篮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主要内容对于开展篮球运动,搞好篮球竞赛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 篮球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临场裁判员包括主裁判员一名和副裁判员一到两名。记时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和24秒记时员各一名为其助理。裁判员有权在比赛期间对场内外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宣判。他们在竞赛开始前20min到达场地后既开始行使权力,经主裁判员确认竞赛时间终了时权力结束。主裁判员负责检查队员服装、各种设备、工作人员等,同时在裁判员意见不统一时有权停止比赛,在竞赛终了时由其检查无误后其它职员的任务方告结束。 二、违例及其犯规
违例是违反规则的行为。罚则是发生违例的球队失去球权,由对方在最接近发生违例的地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一)运球违例(两次运球)
运球的概念 队员控制球后将球掷、拍或滚,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在触及球为运球,每运一次球必须使球与地面接触;球在一手或双手之中停留的一刹那运球即停止。运球过程中手不和球接触时跑多少步不受限制,不能翻腕运球(携带球),不能双手同时拍球;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
超出以上的规定则为非法运球,但如果队员运球后又失去了对球的控制则除外。 (二)持球移动违例(走步)
队员在向任何方向持球移动时应受一定的限制,超出规则的限制即造成持球移动违例(走步)。怎样判断走步违例?
1.中枢脚的确定 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何一脚做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如双脚同时着地时,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两脚分先后着地,则先触地的脚为中枢脚;如一脚着地,队员也可跳起此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2.持球移动 确定了中枢脚后:在传球或投篮中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能落回地面;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能抬起。
停步后,当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在传球或投篮中一脚或双脚都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能落回地面;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能抬起。 超出以上的限制即为走步违例。 (三)球回后场违例
控制球的队员在前场不得使球回后场。在球进入后场前,如果是控球队的队员最后触及球并使球进入后场,当球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中线或位于中线后的该队队员,或球接触后场地面后又被该队队员首先触及即为球回后场违例。
1.判断球回后场的三个必要条件 即必须是控制球队才能出现球回后场违例;必须是控制球队使球从前场进入后场;必须是控制球队的队员在后场首先触及球。要造成球回后场违例,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2.球回后场违例的几种情况 ①队员前场掷界外球,直接将球传给或球碰到篮圈、篮板后弹会又触及位于后场或有部分身体触及中线的同队队员时 ②队员骑跨中线接球或传球时
1
③队员骑跨中线运球并有片刻停留时 ④队员骑跨中线,不论静立或跳起接前场同队队员的传球时 ⑤队员骑跨中线,跳起接后场同队队员的传球,落地后仍骑跨中线或双脚落在后场时 ⑥队员从后场起跳接同队队员从前场传来的球时。
3.不算球回后场违例的情况 运球队员在中线附近由后场向前场做后转身,转身时即使已有部分身体接触了前场地面,球却运在后场地面上,然后继续向前运球;控制球队在前场进攻投篮出手后,球碰篮圈或篮板弹回后场,该队队员在后场又获得球时;某队传球,对方队断球后落回至本方后场。 (四)干扰球违例
在投篮的时候,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上时,进攻或防守的队员都不能触球,但在球触及篮圈后或明显不会触及篮圈时除外。 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当投篮的球触及篮圈时,进攻或防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球触及篮圈后弹起或在篮圈上时,双方队员都可以触及球,但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
违反以上规定即为违例。进攻队员违例,球即使投中也无效;防守队员违例,球即使没投中也要判给攻方2分或3分。 (五)球出界与掷界外球违例
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界线或界线外的地面接触时,即为队员出界。当球触及界外队员或其他人员、界线上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篮板的支柱或背面十即为出界。球出界前,最后触及球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但新规则规定若某队员将球掷在对方队员的身上而碰出界,应判掷球的队员技术犯规。 掷界外球时,掷球队员应站在裁判员指定的距违例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球入场但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在球出手前,他不能横向移动超过正常的一步,但他可以向后移动。 (六)踢球或拳击球违例 篮球是用手进行的运动项目。踢球或用拳击球为违例。故意地踢球或用腿的任何部分拦阻球为违例,腿或脚偶然地碰球不算违例。 (七)时间类的违例
1. 3s违例 某队控制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3秒。在所有掷界外球的情况下也受此限制,计算是从掷界外球的队员在界外控制球时开始。 队员只要触及限制区的线就算位于限制区内。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时,可允许他向篮下运球投篮。当投篮的球在空中时或连续的抢篮板球与补篮时则不受3秒规则的限制。 2. 5s违例 罚球队员在裁判员递交球后5秒没有投篮出手;掷界外球的队员在裁判员递交球后或已将球放在他可处理球的地点后5秒没有将球掷入场内;持球队员被严密防守,在5秒内没有传、滚或运球时。
3. 8s违例 当一名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没有在10秒内使球进入前场。球必须触及中线前的场地或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中线前的场地的该队队员时,才算球进入前场。 4. 24s违例 当一名队员在场上控制一个活球时,该队必须在24秒内完成投篮,否则即为违例。但下列情况下从边线掷界外球后不开始新的24秒周期。掷界外球后该队队员在场上获得控制球时,24秒从时间中断处连续计算。
球出界,由原控球队的队员掷界外球;裁判员中止比赛以保护受伤队员,并由受伤队员的同队队员掷界外球。
裁判员在宣判所有的违例时,应鸣笛并做出停表手势,然后做出相应的违例手势,再指出新的进攻方向。
2
三、犯规及其罚则
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身体接触和不道德的行为。罚则是对犯规队员应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一)身体接触的概念
篮球运动是一项竞争激烈、对抗性很强的竞赛活动。从理论上讲,篮球运动“不允许有任何的身体接触”,但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进行争夺,不可能完全避免发生身体接触。因而存在着什么是合法的身体接触、什么是非法的身体接触的问题。如双方队员确实为了去抢球,只要他们的位置确有不发生接触而获得球权的可能,而且尽量避免接触,但仍发生了身体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给予处罚,除非他们的接触使对方队员处于不利位置。 在某队员即将得球时,对方队员从背后跳起来抢球,因而接触该队员的背部,即使对方队员是在抢球,也应判为犯规。因为他与球以及身前的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裁判员在临场中应依据规则对双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是否犯规做出瞬间的判断,并及时、果断地给予判罚。
(二)规则对身体接触与侵人犯规的若干规定
1.合法的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面对对手,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即是采取了合法的防守位置。两脚间的距离一般与身高成比例,不得采取不正常的跨立姿势。 合法的防守位置可被视为一个圆柱体,延伸到队员的上面空间。在空中的截止点位于场上任何队员所能跳起的高度上。队员可将上臂伸于头上,但两臂应保持垂直。
2.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但不控球的队员和任何防守他的不控球的队员都必须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即不论防守队员或进攻队的不控球队员都不能离对手太近,不能占据一个非常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手的位置(此距离与对手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少于一步又不多于两步),不能过快地插入移动中的对手的路径,使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方向。如果队员在占位时忽视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发生身体接触,他应对接触负责。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的防守位置,他可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但不得迎着对手前移,也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经通过的对手前进,如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但如对方将要撞人,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避免受伤。
3.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可置之不顾。持球队员必须料到对方的防守,随时做好准备。当防守队员在一瞬间在他面前占据了合法的防守位置时,他必须立即停步或改变方向。否则,进攻队员将对接触负责。当然,防守队员在占据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否则可能判他犯规。
4.谁先到达某处,谁就有权通过 如运球队员被对手紧紧地防守,在未发生身体接触的情况下过人,头和肩步已越过对手并发生了接触,防守队员应对接触负责,可判为犯规。如进攻队员以胸或肩撞在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手的躯干部位,则进攻队员对接触负责,可判为撞人犯规。
上述几条即为判断阻挡与撞人的主要依据。
5.队员的位置和球的关系 当双方两名或更多的队员试图抢球而发生身体接触,裁判员宣判犯规时必须考虑双方队员距球的相应位置。
如某队员试图从对方队员的旁边或后面位置上去抢球,而对方已占据了较为有利的接球位置,发生身体接触,前者应负责并可能判他犯规。如双方队员面对面,均处于抢球的有利位置,发生身体接触可不予考虑。除非某队员用肩、臂、臀或腿将对方推离其原来位置,此时可判该队员犯规。如接触很猛烈,而且双方队员均有责任,可判双方犯规。
6.垂直原则 在场上,队员们对直接在他们上面的空间拥有权力,这个原则保护队员上面的空间。但一旦离开了垂直位置并发生身体接触,此队员应负责并可能判他犯规。
3
防守队员不能将双臂放在进攻队员上方,以阻止进攻队员垂直起跳和投篮;进攻队员不能斜着跳起而撞在处于合法防守的队员身上。如没有发生身体接触是合法的,如果发生了身体接触则为犯规,由失去平衡位置的队员负责。
7.腾空的队员 从场上某处起跳在空中的队员有权不受对过放妨碍再落回原地点上。他也可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在起跳时该地点没有被对手占据和从起跳点至落地点之间的直通路径没有被对手占据。
当对手已起跳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对手的路径上。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如果有身体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如果起跳的队员落地时其冲力使他碰撞了落在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手,起跳队员对接触负责,可判他犯规。
8.手测 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本身未必是违法。如果是为了辨别对手的位置,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外时,偶尔的触及是合法的。但如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一旦任何一种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阻碍其移动,给防守队员带来不正当的利益时,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9.合法掩护和非法掩护 当试图掩护对手的队员在掩护时两脚着地未移动,为合法掩护;当试图掩护对手的队员在移动中进行掩护并与被掩护的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为非法掩护。 如被掩护的对手是静立的,在他的视野之内进行掩护时,可尽量靠近对手,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在他的视野之外进行掩护时,必须给对手留有一定余地,允许对手想掩护者迈出普通的异步并不发生身体接触。 (三)发生侵人犯规后的处理
如队员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判犯规,均应进行登记。罚则如下: (1)由犯规队的对方队员掷界外球继续竞赛;(2)如犯规队某节(决胜期为下半时的继续)队员犯规的次数累计已达4次,由被侵犯的队员执行2次罚球(犯规队为控制球队时则除外,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就近的边线外掷界外球继续竞赛);(3)如被侵犯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判给2分或3分,在判给被侵犯的队员罚球一次;如球未投中,则根据投篮地点,判给被侵犯的队员2次或3次罚球;(4)如犯规发生在投篮出手后,不论投中与否(如投中得分有效),双方的犯规均按上述1、2款执行。 只有在投篮队的队员犯规且球中篮,该队全队犯规的次数累计又未达到4次的情况下,则由被侵犯的队在端线掷界外球继续竞赛。 裁判员在宣判上述各种侵人犯规时,应鸣笛并做出停表手势,然后向记录员用手势清楚地表明犯规队员的号码、犯规的性质及罚则。 (四)技术犯规及罚则
队员或教练员、助理教练员、随队人员及替补队员如违反规则的有关规定,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有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技术犯规。技术犯规不包含身体接触。
发生技术犯规均应进行登记。竞赛中,队员的技术犯规登记在该队员的名下,教练员、助理教练员、随队人员及替补队员的技术犯规登记在教练员名下。竞赛休息期间,队员与替补队员的技术犯规登记在该队员的名下,教练员、助理教练员、随队人员的技术犯规登记在教练员的名下。如教练员被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后,将被取消竞赛资格,严重者可直接被取消竞赛资格,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罚则
(1)竞赛中队员的技术犯规,竞赛休息期间队员、替补队员的技术犯,教练员、助理教练员、随队人员的技术犯规均判给两次罚球加一次掷界外球,由教练员指定罚球队员罚球两次。
4
(2)竞赛中球队席上的人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随队人员及替补队员)的技术犯规,罚则是两次罚球加一次掷界外球。由对方教练员指定罚球队员罚球两次,罚球时双方队员不必沿罚球区两侧的位置区站位,无论罚中与否,都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开始竞赛。 (五)集中特定的犯规及其罚则
1.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任何技术犯规、侵人犯规是十分恶劣的不道德行为,均为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并令其离开球场附近。
罚则:两次罚球和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的球权。 2.双方犯规 双方队员同时相互犯规为双方犯规。 发生双方犯规时不罚球,由双方犯规队员在就近的圆圈内跳球继续竞赛。如在犯规的同时某方投篮,得分有效,从端线掷界外球继续竞赛。 3.打架 在打架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任何坐席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应被取消竞赛资格,并令其离开球场附近,包括球队席区域和球场附近,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再和他的球队联系。 三、可纠正的失误
如果裁判无意忽略了某条规则,并仅仅是导致了以下4种情况时,允许裁判员纠正这个失误。即:没有判给相应的罚球;判给不应得的罚球;允许不该罚球的队员执行罚球;不正确地判给了得分或取消得分。
要纠正上述5条失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必须在失误后,竞赛计时钟开始计时的第一次死球后,球成活球前被裁判员或他的助理人员发现。其程序是:发生失误;计时开始——可纠正失误;死球——可纠正失误;球成活球——不可在再纠正失误。
当裁判员发现了能纠正的失误时可立即停止竞赛,只要不使任何一队处于不利的地位。纠正失误后,竞赛应从纠正失误的中断处重新开始,球应判给发现失误时拥有球权的队。
第二节 篮球竞赛裁判法 一、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应提前1h到达比赛场地,就场上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讨论,并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使身体进入比赛状态,能适应高速度、大强度的奔跑,跟上激烈的竞赛节奏,换好裁判服,备好裁判口哨,注重仪表,做好进场准备。
在竞赛开始前20min进入场地,与记录台取得联系,并由主裁判员检查其准备工作,选择好比赛用球。在竞赛开始前6分钟,由记录台介绍双方队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然后主裁判员宣布离竞赛开始还有3min.
二、临场裁判员的名称及其分工配合 (一)名称
执行裁判——竞赛中执行罚则的裁判员;配合裁判——与执行裁判相配合的裁判员;前导裁判——跑在进攻方向的前面负责观察的裁判员;追踪裁判——处在进攻方向球或队员后面负责观察的裁判员。
1.竞赛开始时两裁判员的分工和配合
在竞赛开始前1min由主裁判员鸣哨通知竞赛双方。主裁与副裁握手祝愿后进场,待召唤双方队员进场后不要持球进入跳球圈,首先与双方队长握手以示确认,而后面对记录台与副裁取得联系,待副裁与记录台取得联系并回应后双方队员沿跳球圈站好不动时方进入跳球圈,准备开始比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