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法学(专科升本科,函授、夜大) 总学时:102学时(夜大) 学分:6 编制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刘青文、刘勇
一、本课程的性质与设置目的
民法是全国高校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必修课。
民法是法学教育的核心课程之一,具有丰富的理论内容,同时又紧密结合着生活实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人们对民法及民法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适合中国实际的民法典正在积极的拟订之中,民法的重要意义已经被人们深深地体会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学是研究民法规范以及有关法理的一门法律科学。民法调整的范畴包括了社会生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若干方面,是与人们从事日常生活和工作关系最密切的法律部门之一,任何一项民事立法的出现,都会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产生巨大的、深刻的影响,会改变生活方式和人们习以为常的价值观念。在“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我们从事任何民事活动,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这是所有人的共识。学习民法,可以使我们学会和掌握民事生活的规律;学会运用法律,指导我们进行民事行为;学会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掌握民法知识和理论,对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也是具有深刻意义的。
设置本课程的具体目的和要求是:
一、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民事法律法规。 二、增强民事活动的法制意识,自觉地运用民事法律规范参与民事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三、锻炼自己应用民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点)
第一章 民法概述 一、考核知识点: (一)民法的含义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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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法与民法学的体系 (四)民法的渊源 二、考核要求:
1、识记: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对象;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效力
2、领会:民法的历史沿革;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 3、应用:民法的效力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考核知识点: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二)平等原则 (三)自愿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七)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二、考核要求:
1、识记: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各项基本原则的概念 2、领会:各项基本原则的表现和理论依据 3、应用: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和功能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一、考核知识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分类 (三)民事法律关系
(四)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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