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污水厂委托运营项目方案简介及运营费用初步报价
应业主要求,某污水厂委托运营项目建议采用“技术管理+劳务外包模式”,经简单测算,最终报价为*****万元/年,具体报价明细见下文第六部分。 一、项目背景
某县城某污水厂污水处理厂位于陈庄镇五珍村西南,占地100亩,服务面积47.29平方公里。一期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立方米/天,厂区总投资约4500万元,处理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该污水处理工程是县委、县政府2014年确定的一项重点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3亿元,一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近期3万吨/日、远期6万吨/日。
该项目建成后,对于改善城区用水环境,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有效地解决园区内工业废水的处理问题,削减园区企业产生的污水排放量,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实现“节流减污”。同时,可提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升园区招商引资品位,改善园区生态环境,提高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运营模式简介
应业主要求,此次报价不考虑电费、药剂费用等运营成本,只考
虑运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待遇,在此我方推荐一种较为适合业主要求的污水处理厂的委托运营操作模式--“技术管理+劳务外包模式”。 三、方案模式运作流程
1、运作流程
我司负责调查核算并向某县城政府报出每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与政府洽谈运营服务合同细节,与政府签订合同取得运营管理权,并开始运营服务,在约定期限内得到合理的回报;待运营期满,我司无偿将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权移交给某县城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技术管理+劳务外包模式”的操作流程
(1)我司通过与某县城政府洽谈并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取得项目的运营管理权并开始商业运营;
(2) 由我司负责运营期内的运营、管理和维护,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4) 待运营期期满,我司按协议规定,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指定单位或与政府继续签约延长运营服务期。 四、我司应提供的服务范围
我司按照“技术管理+劳务外包模式”与某县城政府签约,将获得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权,并在运营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委托运营方式自行负责并承担以下污水处理经营业务,包括:
(1)在业主方协调组织下,完成对项目运营设施的交接核收和运营移交工作;
(2)负责承担对所接收项目日常运营管理事项,包括厂区红线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进厂污水接驳管线及经处理后污水出水排放管线部分和项目所需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和日常巡检、维护工作,并向政府方授权的监管单位及时上报年度经营计划,月度工作内容安排及完成情况和每月设施运行维护记录等运营信息数据,按政府方相关规定及时向环保等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出水水质及污染物减排情况数据;
(3)负责对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筑物、道路等物业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和卫生保洁服务;
(4)按照项目委托运营合同的约定,接受政府方授权监管机构的运营监管,按合同要求获得由政府方支付的运营外包服务费,并从中获得合理的项目运营服务回报;
(5)在确定的委托运营管理年限期届满时,须按照本项目委托运营服务合同的要求,将设施完备、运行良好的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五、某县城政府应给予的支持 某县城政府应给予我司以下支持: (1)税收优惠
污水处理行业为环保产业是国家鼓励的投资行业,国务院及国家
相关部门为之出台一系列鼓励和优惠政策,如三免三减半、免征土地使用税、免征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等,某县城政府应给予我司最优惠的税收政策。 (2)排水管理
严厉查处偷排漏排行为,防止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太差从而影响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造成超标风险。 (3)优先权
某县城政府辖区范围内如有其它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市场化运作的项目,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提标改造、污泥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的项目,将许可我司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4)不可抗力免责
发生地震、地沉、山崩、洪水等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对污水进行处理或污水处理能力受影响时,免除我公司相关责任。
六、报价明细及边界条件
1、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构成
项目采用“技术管理+劳务外包”的委托运营模式,实际运营中发生的主要原材料物耗费用(如电费、水费、药剂费)、第三方在线检测服务费、污泥外运处置费、固定资产财产保险费、设备更新费等成本费用均由政府方相关机构按每月/年实际发生单据额实报实销或
通过政府采购直接完成支付。因此,政府应支付给我司的污水理服务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费(含“五险一金”);
(2)日常维护及检修费(含可能发生的自用小型维修检测工器具、润滑机油、维修所需外配小零部件等备品备件的购置;主要设备的维修及更新费用由政府承担);
(3)自备车辆使用费(含燃油、车辆保险、修理及过路停车费等);
(4)项目运营需要的日常办公费用及办公用品购置费用、消耗品购买费用;
(5)项目运营日常化验所需的药剂费用及损耗材料购买费用(运营服务期内,如根据国家或某县城政府相关要求需要因增加检测项目而增加的检测仪器由政府购置);
(6)厂区内地上建筑物业(如综合楼墙体内外)、道路、绿化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管养和保洁卫生费用;
(7)正常提取的管理费用(含上级监管部门的检测费、非财产性商业保险费、员工食堂管理费等支出内容);
(8)项目公司应缴税费及应获得的合理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