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手术中促宫颈成熟和药物扩宫的措施
摘要:目的 探究计划生育手术中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的措施。方法 选取2014年1月-2015年1月50例进行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的要求流产患者,作为实验组,同时选取50例不进行促宫颈成熟并且进行传统扩宫手术的要求流产患者为对照组。对实验组以及对照组要求流产的患者经不同扩宫方法进行扩宫的临床效果进行比较分析。结果 给予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的实验组50例要求流产的患者在宫颈评分差值、手术时间、出血量等方面均比未给予促宫颈成熟并且接受传统手术扩宫的对照组要求流产的患者存在明显的优势(P<0.05)。实验组要求流产的患者经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在术后的评价满意率为74.00%,无效率为8.00%,而未给予促宫颈成熟并且接受传统手术扩宫的对照组患者在术后的评价满意率为50.00%,无效率为26.00%,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给予计划生育手术中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可明显的提高为患者治疗的效果,缩短手术时间,减少术中患者的出血量,并且提高整个手术成功的满意程度。
关键词:计划生育;手术;促宫颈成熟;药物扩宫
意外妊娠给很多女性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是临床终止妊娠的主要手段[1]。要求流产的患者宫颈不够成熟,则会在流产中发生宫颈裂伤的情况,患者的宫颈口过紧则会影响流产手术的操作,并且给患者带来并发症的隐患[2]。本文主要对2014年1月-2015年1月50例要求流产的患者给予药物扩宫的效果作研究,探究其在为患者流产过程的有效性以及安全性,具体报告如下文: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1月-2015年1月50例进行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的要求流产患者,作为实验组,同时选取50例不进行促宫颈成熟并且进行传统扩宫手术的要求流产患者为对照组。实验组以及对照组要求流产的患者均无急性阴道炎、阴道流血以及药物禁忌症。实验组的50例要求流产的患者年龄在19岁-39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8.52±2.35岁,孕周在10周-15周之间,平均孕周为12.56±1.23周;对照组的50例要求流产的患者年龄在20岁-39岁之间,平均年
龄为28.72±2.17岁,孕周在9周-14周之间,平均孕周为12.76±1.21周。经比较,实验组以及对照组要求流产的患者在年龄、孕周等基线资料方面均无太大区别,统计学无意义(P>0.05)。
1.2 方法 实验组以及对照组要求流产的患者在手术之前进行常规的检查。两组患者均进行胎盘定位,并注入利凡诺于患者的羊膜腔内,之后采用经消毒的Foley氏导管经患者的宫颈外口向其胎盘附着对侧的羊膜腔外,之后在患者的囊外注射约30毫升的生理盐水,向外牵拉导管。从另一管腔注入10毫升的舒乐安定后扎紧管口。一天之后取出。实验组的50例要求流产患者给予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治疗,即注入米索前列醇于患者的宫颈栓内进行扩宫。对照组的50例要求流产的患者,不给于促宫颈成熟,并且进行传统的手术扩宫。
对两组要求流产患者进行手术的时间、术中的出血量进行观察。
1.3 疗效判定指标 对实验组以及对照组要求流产的患者经治疗后的评价分为3个等级,满意:使用7号-6.5号的扩宫棒,无阻力插入;一般:使用7号-6.5号的扩宫棒,有阻力插入;无效:使用5号以下的扩宫棒插入。
1.4 数据处理 两组要求流产患者情况的研究数据,在本次研究结束后,均准
确无误地录入SPSS19软件中进行统计数据处理,使用均数±标准差表示为计量资料,对比方法为t检验,使用例数(%)为计数资料,对比方法使用X2检验。当P<0.05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表1 两组患者手术治疗情况对比( )
注:与对照组相比,*P<0.05,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给予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的实验组50例要求流产的患者在宫颈评分差值、手术时间、出血量等方面均比未给予促宫颈成熟并且接受传统手术扩宫的对照组要求流产的患者存在明显的优势(P<0.05)。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2.2 实验组要求流产的患者经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在术后的评价满意率为74.00%,无效率为8.00%,而未给予促宫颈成熟并且接受传统手术扩宫的对照组患者在术后的评价满意率为50.00%,无效率为26.00%,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 两组患者手术治疗评价对比[n(%)]
注:与对照组相比,*P<0.05,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宫颈结缔组织的主要成分就是胶原,其会随着妊娠女性孕龄的增加而降低。女性在非妊娠期、妊娠早期以及妊娠晚期的宫颈成分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比例差异,在对要求流产的患者进行促宫颈成熟以及扩宫的方法也就存在差异[3]。孕早期的患者,其宫颈稍微松弛则可以进行操作,对其进行药物扩宫时仅围绕平滑肌即可。而对于孕中期以及孕晚期的患者,由于其宫颈不够成熟,在为其进行手术时,很容易造成宫颈裂伤的情况[4]。
本文结果:实验组要求流产的患者给予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在宫颈评分差值、手术时间、出血量等方面均比对照组要求流产的患者存在明显的优势。实验组要求流产的患者经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在术后的评价满意例数为37例,占本组总例数的74.00%,无效例数为4例,占本组总例数的8.00%,而未给予促宫颈成熟并且接受传统手术扩宫的对照组患者在术后的评价满意例数为25例,占本组总例数的50.00%,无效例数为13例,占本组总例数的26.00%。结果表明,给予计划生育手术中促宫颈成熟以及药物扩宫,可明显的提高为患者治疗的效果,缩短手术时间,减少术中患者的出血量,并且提高整个手术成功的满意程度。 参考文献:
[1]郁菊仙.计划生育手术中促宫颈成熟和药物扩宫探析[J].医学美学美容(中旬刊),2015,2(1):72-72.
[2]朝葵,陈华超间苯三酚在瘢痕子宫中孕引产中的运用[J].北方药学.2012,7(0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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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魏凤.B超引导下联合米非司酮在绝经后取环中的应用[J].当代医学.2014,5(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