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无忧轻松学——电脑入门 在该菜单中还可以选择?缩略图、图标、详细信息?等显示方式,如图3-32所示。
详细信息
缩略图 图标
图3-32
3.文件和文件夹在窗口中的排列
在“我的电脑”窗口中,文件和文件夹可以以不同的排列方式排列在窗口。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 打开?我的电脑?
执行?查看\\排列图标?命令,弹出子菜单如图3-33所示。
图3-33
在子菜单中,用户可以选择按四种排列图标的方式:按?名称?方式、按?大小?方式、按?类型?方式、按?修改时间?方式。选择一种排列方式即可。
3.6.3 选定文件和文件夹
在“我的电脑”中,如果用户想要移动、复制或删除文件,首先得选中对象,“先选中后操作”是文件与文件夹管理的首要原则。为了使用户能够快速选择文件和文件夹,Windows XP系统提供了多种文件和文件夹选择方法。
? ?
选择单个文件:在文件夹窗口中单击要操作的对象即可。
全部选定:如果用户需要选择文件夹窗口中的所有文件,可以执行?编辑\\全部选定?命令,如图3-34所示。
44 熟悉Windows XP操作系统 Chapter 3
图3-34
提示: ? ?
按快捷键Ctrl+A可以全选文件,全部选定不能选定包含隐藏属性的文件与文件夹。 连续选定:用户如果需要选择图标排列连续的多个文件和文件夹,可以选按下Shift键,并先后单击第一个文件或文件夹图标和最后一个文件或文件夹图标。
不连续选定:如果用户选择文件夹窗口中的不连续文件和文件夹,可以先按Ctrl键,然后单击要选择的文件或文件夹。
3.6.4 新建文件夹
新建文件夹是Windows操作系统中的经常性操作。 在“我的电脑”中创建新文件夹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我的电脑?中的某一个需要创建新文件夹的文件夹。
执行?文件\\新建\\文件夹?命令,可以在指定的位置新建一个文件夹,其缺省的名字为?新建文件夹?,如图3-35所示。
图3-35
在文件夹名称编辑框中,输入新的文件夹名称,然后按回车键即可完成。
45 电脑无忧轻松学——电脑入门 3.6.5 重命名文件或文件夹
在“我的电脑”中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更改文件或文件夹的名称。 给文件或文件夹重命名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 ? ? ? ?
文件名不宜过长,以便于查找记忆。
名称要有明确的意义,以便能更好的从名称中体现文件的内容。 在?我的电脑?中,选定需要重新命名的文件或文件夹。
执行?文件\\重命名?命令,使文件或文件夹名称处于编辑状态。如图3-36所示。 键入新的文件或文件夹名称,然后按回车键即可,修改后如图3-37所示。
重命名文件或文件夹的操作方法如下:
图3-36 图3-37
提示: 如果文件正被使用,系统将不允许修改文件的名称。 3.6.6 移动、复制与删除文件夹
1.移动文件或文件夹
移动文件或文件夹是将当前位置的文件或文件夹移到其他位置,在移动之后,原来位置的文件或文件夹将被删除。
移动文件或文件夹的方法有多种,下面介绍使用菜单命令移动的方法。 操作步骤如下:
选定要移动的文件或文件夹,如D盘中的?学习?文件夹,在该图标上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剪切?命令,如图3-38所示。
图3-38
46 熟悉Windows XP操作系统
Chapter 3 提示: 按快捷键Ctrl+X也可以快速剪切文件或文件夹。 打开目标文件夹窗口,例如F盘根目录,在窗口的中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粘贴?命令。?学习?文件夹就被移动到F盘中了。如图3-39所示。
图3-39
提示: 按快捷键Ctrl+V可以快速粘贴。 2.复制文件或文件夹
复制文件是指将文件复制到另一个位置,跟剪切不同,复制操作不会将原文件删除,而是在完成操作后仍保留原有文件。复制文件可以通过上例所述的快捷菜单方式来完成,也可以通过菜单栏中的命令来完成。
复制文件或文件夹的操作方法如下:
在?我的电脑?中选择要复制的文件或文件夹,执行?编辑\\复制?命令或按快捷键Ctrl+C。 打开要复制到的目的文件夹,执行?编辑\\粘贴?命令或按快捷键Ctrl+V,完成复制操作。
3.删除文件或文件夹
对于计算机中不再使用的文件或文件夹,应该将其删除以节省硬盘空间,在Windows XP操
作系统中的“我的电脑”中可以方便的删除文件或文件夹。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找到要删除的文件或文件夹,如要删除F盘的?学习?目录,则需要打 打开?我的电脑?
开F盘,如图3-40所示。
47 电脑无忧轻松学——电脑入门 图3-40
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删除?命令,即可删除文件,如图3-41所示。
图3-41
提示: 选中文件或文件夹后,直接按Del键也可以删除。
在删除文件时,一般系统会弹出一个确认对话框,提醒用户所做的操作,如图3-42所示。如果确认删除,单击“是”按钮,如果不想删除文件,用鼠标单击“否”按钮即可。
图3-42
用户在删除文件或文件夹时,如果按Delete键的同时按下Shift键,或者按住Shift键并将对象拖到回收站时,系统则弹出永久删除对象的确认对话框。这时用户如果单击“是”按钮,将会永久删除文件,而且不能够恢复。
3.6.7 设置文件或文件夹属性
在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中,用户可以查看文件或文件夹的属性信息,可以将文件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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