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庄子的“无为”思想及现实意义
摘要:“无为”思想是道家最基本的精神之一,是一种精神境界,“无为而治”是庄子的主要政治思想。庄子看来,无为的本质就是顺应自然的变化,使事物保持天然的本性,不人为干涉,最终实现“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思想对现代人如何对待自然,如何对待社会和如何与人相处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小清新: 道家 无为 有为 启示
在当今社会中,“无为”这一道家思想的本质是最大限度的消除现实生活中的违背人性的纲常法度与人的自然本性的对立和凭借有限的知识妄自尊大的人与自在无为的大自然的对立。消除对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庄子主张“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庄子·大宗师》),意思就是说不要以用心去违背自然之道,不要以人为去影响自然,改造自然,甚至是毁灭自然。在现实社会中,有的人为了自身的发展,去满足日益膨胀的贪欲,就肆无忌惮地伤害、掠夺自然,活是异想天开的要征服自然,这样做的结果是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平衡,严重污染环境,直接威胁了人类自身的生存。这些做法都违背自然之道,这样的结果是不按自然规律办事的最终必然结果,这与道家的“自然无为”的思想是有冲突或是说恰恰相悖的。下面本人主要结合庄子的“无为思想”谈谈这一思想对现实的启示、指导意义。 一、道家及主要思想
道家是中国春秋时期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学派之一,以老子、庄子等为主要代表。
道家的思想是崇尚自然,有辩证法的因素和无神论的倾向,同时主张清静无为,反对斗争。道家思想核心是“道”,认为道才是宇宙的本源,是宇宙中一切运动的法则。它强调“整体论”“机体论”的世界观,重视人的无条件的自由。“道” 与万物的关系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从静态方面看,“道”是一切人、物共同存在的保证,道是最高的价值,道是终极性的价值根源。道家学派普遍认为,天地万物本源上相同的,虽然形态各异。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
道家认为“道”的重要特征就是“无为”。简单来说老庄的无为而治分为:
节欲检用、省邢少罚。我们不能把其理解为无所作为,应该是:不把自己的私欲强加给外部事物,并且不经过仔细思考,无目的地恣意妄为。“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舜帝不是无为而治的吗?他做了什么?只是使本 人保持尊贵,令人恭敬地面对南方而已)道家认识到任何有目的的行为,都可能使行为本身产生偏差。“六亲不和有孝慈。表述类似观点的语句在道家的作品中很常见。道家的“无为”,是清静自守之义,是道家以“道” 修身所要达到的“合于道” 的理想境界。道家各派代表在坚持“无为”本质的前提中,通常给予了“无为”更丰富的内涵。道家视生命价值重于外物,主要是指功名利禄。老子强调统治者必须重身,庄子将“内圣”的观点发挥到一个新的高度。
道家“无为”思想最基本的含义就是“道法自然”。“故道大,天大,地大,
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在道、天、地、人四个最大中,人只不过是其中一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道”就是自成法则的自然规律。“无为”的内在要求就是要遵循客观规律,“自然”就是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无为”就是要让自然或事物按白己的规律去运动,而不要人为地去妄加干涉。《老子》讲:“不知常,妄作,凶”。由此进一步看出,“无为”的深层要求和目的还在于是为了无不为。 二、庄子及其“无为思想”
1.庄子(约公元前369-约前286),名周,字子休,战国中期宋国蒙地(今河南商丘市东北)人,后人称之为“南华真人”,是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也是老子哲学思想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先秦庄子学派的创始人。庄子是继老子之后道家的最重要的人物,他集道家思想之大成,其思想体现在《庄子》这部稀有的奇书中。他以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探讨和阐述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进一步发展了老子的人生哲学,使道家思想更加完备,他的学术思想对中国两千多年来的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人们也把道家思想称为\老庄之学\。 2.庄子的无为思想
庄子的主要政治思想“无为而治”也就是以天人关系为出发点的。庄子的“无为”和老子的“无为”相似,但又略有不同。在庄子的认识中,“无”和“有”是相互转化的,庄子崇尚“无为而为”和“无用之用”。他认识到,构成当时社会现状的一切不安因素只要是那些存在于社会各阶级阶层之间的所谓的“仁义”
观念的谬误。正是因为这个观念的存在,出现了“有为”,有了斗争、有了不和谐。他还认为“有为”又始于“人知”,他说“故天下每每大乱,罪在于好知”,意思说如果被统治的人民有了知识、有了思想,他们就可能会反抗,这是奴隶制被打倒的根本原因。所以,庄子赞美浑沌的状态,反对“机心”,他又认为有了“机械”便有了“机心”,机械的存在也是不合理的,是反自然的,这毫无疑问是一种社会倒退主义。
综合所述,庄子认为消除斗争达到“无为”就要使民无知,甚至于连自己不同于牛马也不知道。这是关键,是根本。“故绝圣去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以议论。”他认为取消了这些东西就可以得到所谓“至德之世”。而道家的创设人老子甚至幻想回到“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社会,相对的庄子的主张更显得倒退,他主张倒退到蛮荒的原始社会,人和非人没有区别,“同与群兽居,族与万物并”。可见,庄子反对儒家通过加强人的内心修养而达到社会稳定国家安宁的说法,而是提倡从根本上消除所有可能带来斗争的东西,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从而达到“朴素”“无为”的境界。
无论是《应帝王》篇,还是《胠箧》篇,庄子非常明确的传达出他对当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状况应该是非常失望的,他对蒙昧浑沌的原始状态是向往的,这种向往让人觉得他是个无政府主义者。但是在他的外篇《天地》《天道》《天运》三篇中庄子却给人呈现不一样的人士,《天地》“其主君”“君天下”,承认了君主在社会中存在的必要、与必然,之后“君臣之义”“天下之官治”,《天道》篇和《天运》篇也谈到了仁义与治世,所以很多人就以此为依据猜测这几篇并不是庄子本人所作,推测可能是后人伪造或是他的门徒写的。这些猜测是完全没有依据的,是错误的。庄子虽然也讲君主和治世,但其表述从开始到最后都贯穿无为与有为,道德与仁义。古人也早有提要:“此篇言王者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故其所论圣德圣治,一以无为自然为宗。”(陆长庚)“以无为为本,以法天为用,一篇立言大意。”(方人杰)。
所以说,庄子并不反对君主,只是认为“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君主作为自认人也应该顺应自然,君主也应该无为而治。他所说的“无为”并不是相对的无为,并非是绝对的无为。并且庄子谈到上无为,下有为,君无为,臣有为。这里所说的无为,我个人认为是指不做有悖自然和社会规律的事,君主居于国家权力的中心,不为坏事即是最大的有为,而臣子侍君当有为,百姓生产当有为。君主的无为就是给人民最大的自由,让他们有足够的
空间自我发展。不违民意,百姓自然安居乐业,不违天意,气候自然风调雨顺,一切顺应天道,社会自然和谐安定。一个帝王如果能做到这样,就算是个有为的合格的君主。所以,无为和有为本就是相通的,有生于无,无即是有。 三、无为思想对当今社会的启示
《庄子·养生主》中的寓言“庖丁解牛”里为梁惠王宰牛的厨师,他手起刀落,一招一式,就像和着音乐节拍跳舞一样,而且游刃有余,干净利索。梁惠王连连称赞,不解其技艺为何如此高超。厨师讲了一大通道理,究其解牛秘诀只是八个字:“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遵循事物内在的规律性。可见,道家的“无为”思想的实质在于:反对违背人的本性和违背自然法则的肆意妄为。其宗旨在于,消解人与自然的对立,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要珍视自然的和谐,就应该以宏观的视野和谨慎的态度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方法论的基本原则就是无为。无为二字最容易引起误解,因为无为的字面意思和它的实际意含有相当的不同。从老子原文看,无为决不是不做事,而是以特定的方式做事。所谓“功成事遂”、“功成身退”的说法就证明老子并非完全反对做事和建功立业,“无为而无不为”的名言也说明老子实际上是主张以更高明的方法达到更理想的境界,所以,无为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实现老庄之中心价值的原则性方法。
无为也可以称作“不为之为”。所以,无为是一种非常规的手段,通过“无为”实现“无不为”,其实质即是为之于不为,以超世俗的方式来处理世俗事务,从而实现自然的价值,达到超逾常规的更高的标准。它的直接的否定的含义是对某些人类行为,如对压迫、冲突、竞争等行为的取消和限制;同时,它也具有积极的肯定的含义,即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行为方式,即“不为之为”或“自然而为”,具体说来,就是主张自然、渐进和适度的行为方式,以利于创造和维护自然的和谐;反对紧张、剧烈而且大规模的活动,以避免破坏自然的秩序。
对于道家的圣人而言,无为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实践和生活表现。理想中的道家真人是无需自我约束的,他一投手、一举足都会合于自然之道,而不会破坏自然之和谐。但对一般人而言,实行无为则意味着对其一般行为或世俗行为的必需的自我限制。不仅是对外在行为的限制,而且是对内在心理活动的限制。外在限制可概括为不争不先,内在要求则可以概括为不有不恃或无身无欲。对普通人而言,内在约束是尤为重要的。这种自我约束并非是那种不求进取、消极被动的态度,而是向着一种更完满的目标,因而有着更为积极的意义。无为是一种力求超越世俗标准和方法、直达终极关怀的更高追求,
我们说的庄子的无为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它代表的是一种高远灵动的智慧,是一条实现人类社会自然和谐之路。不是要求人们遵从公式那么简单。无为之为是最高的智慧的体现,它是自然而然的,它是虚静恬淡的,也是不急功近利及不受世俗潮流驱使的。成之于无事,为之于无为。从表现形式来看,无为意味着循序渐进,意味着缓和的行为方式,我认为这可以看作是是无为所要求的一个基本原则。相对的,如今的生态危机的产生是众多因素造成的,主要原因就是工业化或商业化潮流推动的急速扩张和激烈竞争。在短短的几十年里,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陷入了几乎同样的经济发展模式。当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反思现代化所带来的后遗症的时候,东方发展中国家却为赶上西方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方式施行急速的庞大的发展计划,从而加剧了激烈的竞争,也为自身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印度尼西亚的森林大火便是其中一例。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哈托曾提出立法禁止蓄意烧林,但最终没有得到实施和贯彻,因为大规模的烧垦开发正是政府的宏伟规划动员鼓励的结果,苏哈托曾明确要求到2000年将油棕树种植面积翻番达到五点五百万公顷。大规模迅速发展本国经济是没有错误的,这一点无需多言。但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急功近利,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上甚至是超过西方发达国家,这是不现实的也是导致最终的无奈或是失败的必然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一定也是客观规律的鼻炎结果,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结果。中国也曾在五十年代后期发起了“大跃进”运动,最终演变成了一场灾难,至少三千万农民死于饥荒。苏哈托和毛泽东要加速发展本国经济,这个愿望是没有错的,悲剧的根源在于他们相信这样一个简单化的公式:越多越好,越快越好,越大越好。这实际上就是对无为重视整体和谐、主张自然渐进的精神的反面例证了,或是说是背道而驰的。
无为的原则除了对外在行为加以节制外,还有对内在欲望的约束,这个原则既适用于群体,当然也适用于个体。一般情况下,有欲望,有贪念都是可以理解的,是自然合理的,也都能获得别人的默许,但是欲望要有个底线,要有度。如果欲望过分发展和膨胀,超过了那个底线,则永远不会感到满足,人就会变得贪得无厌。这种贪念如不加控制,最终就有可能酿成大祸。
如在印度尼西亚,热带雨林的被过度砍伐,就是和许多人过分追求财富,
满足自己欲望密切相关。在一公顷热带雨林中大约只有20棵高达40米的大树具有商业价值。这些树木开始是出口到日本,后来是在当地加工成胶合板,都是为了高额的商业利润。为了砍伐、加工和运出这少量的大树,周围的树木也被砸倒压断,或被砍毁弃,让卡车、拖拉机自由行驶,于是森林的一半都受到破坏,这被破坏的森林又被看作毫无用处,因而被彻底烧掉。众多农场主不断烧火,无所顾忌,甚至置总统禁令于不顾,这一切都是利益使然。对利益和成功的私欲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