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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传统村落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传统村落包含部分文物及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性、传统性、整体性、特点鲜明性和非遗代表性。近来传统村落由于多种原因在急遽变化,保护传统村落迫在眉睫。我们认为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首先,做好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有明确的目标性;国家和地方政府要订立相关法规有法治,有针对性的法规;其次,成立保护管理机制,做好保护管理职责和保护管理的规划、档案、制度与行为;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保护管理;多渠道筹措保护管理经费和适当的开发利用。保护传统村落,保护村落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研究认知社会、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创建一个真实、传统、和谐的乡村社会。保护传统村落,利于传承中华民族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和地域民族特色,依据传统文化根脉,寄托中华儿女乡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
“传统村落”(包括“传统寨落”),习惯称“古村落”。指民国以前建的村寨,国家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于2012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习惯称谓“古村落”改为“传统村落”。传统村落即指的是民国以前以至长期以来,部分居民以集中成片的房屋居住形式为体现的居住、生存、生产、生活、文娱等社会、经济、文化意识活动的载体单位,是一个包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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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的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一体的农村社区单位。
古村落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主要表现有:其一,历史性。传统村落先民们的选址、建寨立房树屋、开辟交通、修建水井池塘、修建公私设施、建植周边景观等都具有古久的时效性,界定时间为民国以前,可能上溯到几百年及至几千年历史的传统村落时间性更强,更具有传统源流价值。其二,传统性。传统村落自建村开始,就一直随着历史的变迁而变异,苍海桑田,浩劫重建。历史变迁了,建筑景观变化了,有的变得更加优化完整了,也有变得新不如旧了,但传统村落历史的特质仍基本保存,历史至今的发展脉络级具有一至特性,历史风貌尚存,具有重要的历史性与科研性。其三,整体性。传统村落首先在建筑景观应具有一致性及统一性,即格调、风貌大体一至特色。杂乱无章、不伦不类、混乱不堪的现象不可取。一个传统村落,应该是一种景观,一类传统建筑沿袭风貌,一种民族文化现象的整体性与代表性。比如某些山地迁徙民族的隼卯结构木楼,以即坡地吊脚楼,某些喀斯特地貌为石板房,某些水乡特色的砖瓦房等等群体风貌,无论围楼碉楼、吊脚楼、鼓楼、风雨桥、古砖瓦房石拱桥等建筑景,都应该具有一定的整体谐调性,所谓独木石成林,传统村落都应该具有一定的风貌,一定的规模性与普遍性,一定的整体性。其四,鲜明性。每个地区,都有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村落景观,是先民们智慧的结晶,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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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中华各民族多元化的村落景观文化现象,民族传统村落,应该是中国各地繁多的村寨中鳞选出来的极少部分具有某些普遍性与个性特色的村落,选定的村落是某一地域村落或某一格式村落的代表,它的特性必须鲜明突出,代表某方某地的文化现象。鲜明性即有突出性与代表性的特征。其五,传统村落包含文物古建,但不等于文物古建,古建“文保单位”是过去式的固体及不可移动文物。而传统村落在选址建村后的历史长河中,由于生产生活中的需要与居住房屋在各种自然与人为的损毁中不断得到修葺,原貌不断改变,传统村落并不是一个时代或时期的古建筑群,打上了各个时期建筑的烙印,是历史凝固的平面,而是一个流动的活态立体单位,是一个居住、生产、生活的基地,是最基层的农村社区。其六,传统村落是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的合体,它不仅在住址、建筑、环境上具有鲜明的特征,它还承载了大量的历史记忆,承载着该地区、该民族鲜明的生产、生活中相关的精神意识,文化娱乐以及各种特色技能技巧。是一个集风水地理学、建筑学、规划学、人类学、文艺学、遗产学等为一体的农村社区单位。
传统村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资产,它强调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性流变。根据联合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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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固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相关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民族传统村落应该不仅具有一定的物质遗产及文物和具有文物价值的遗物,而且还必须一定数量与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事项。如黔东南地区的反排木鼓舞村、小黄侗族大歌村、银匠村、鸟笼村、土法造纸村等等,以及独木龙舟文化、姊妹节活动等等鲜明民族文化事项的非物质文化代表性村寨。这些精华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入选国家级或国家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它们应该是民族传统村落的鲜明标志。传统村落应该不仅具有深厚的固态或变态物质遗产而且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是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化农村社区。
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不但要看历史传统与现实,还要看未来趋势。从历史来看,有的传统村落随着历史的进展,变得越来越大,有的变得越来越杂乱无章,失去了传统村落的面貌,有的变得越来越小乃至完全消失。无可挽救了,还有的完全被拆被占了,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面临严峻的考验。具相关文献报道:在2000年中国自然村总数为363万个,到2010年锐减为271个,仅10年的时间减少了90万个,平均每天消失80至100个村落,这些消失的村落中,有多少具有文化保护价值的村落,无人知晓,如此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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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村落消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城市的扩和工业发展的突飞猛进,大批农民入城务工,人员与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致使村落的生产生活瓦解。二是城市较为优越的新生活方式,成为越来越多的青年一代家民,已在城市安居定居,村落消解势在必然。三是城镇化,城镇化是政府行政行为,撤村并占力度强大,所向披靡,它直接导致村落消失,因此,抢救和保护部分有文化价值的农村传统村落,迫在眉睫。
抢救与保护传统村落,要从大处,从实处着眼着手。我们认为:一是加强做好国家传统村落名录的申报工作。具相关部门调查资料显示:全国汇总数据表明,中国现有传统性质的村落近12000个,而国家于2012年-2014年其三批公示的传统村落共有2500多个,尚有9000多个具有传统性质的村落尚未得到公示。抓好未申报的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以使这部分还没批示的具有传统文化保护价值的村落,得到国家各批示认可,便于在国家相关的政策保护和相关资助下,搞好传统村落的抢救与保护管理工作。二是立法保护。国家及各地区要根据自己的各自情况,订立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对传统村落进行法制性的保护,使传统村落的保管工作行之有法、有据、有力、有效。三是成立传统村落保护与管理机制,明确保护管理职责,使传统村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管理。四是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规划、制度和档案。在规划制度的基础上对传统村落的遗址、格局、风貌以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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