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类指导、督促整改(12月20日前完成)创建工作人员根据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对示范街区内餐饮单位的环境布局、设备设施等硬件条件,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经常性监督标准对餐饮单位的日常管理分类进行指导。
4、预验收(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我局将组成两个验收小组,按标准对各参创单位逐一进行预验收,并邀请县政府负责人及县食安办领导对食品安全示范街进行整体预验收。
5、组织申报、验收与授牌(2015年3月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创新机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举措。我局应结合实际,从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要积极争取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示范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要积极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同时树立起一批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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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带动,整体提高。要通过示范旅游景区创建活动,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单位向社会进行展示和宣传,使示范工程创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切实发挥餐饮安全示范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让群众看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争取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示范街、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深入持久开展。
澄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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