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食品安全示范街方案
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创建工作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有关文件要求,2014年我局将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指导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需求。 二、工作目标
为促进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我县全面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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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建标准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
1、基本条件:示范餐饮经营户须做到证件齐全、正常经营满两年;对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达到两年以上,且拥有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依法经营经营活动,两年内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主要指标: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食品安全B级(含B级)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3、硬件设施基本要求
(1)面积:符合许可条件要求,具备与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功能间或场所。
(2)布局和建筑材料:食品原料粗加工、热加工、餐具洗、消毒等场所无交叉;地面平整、不渗水,食品处理区瓷砖墙裙到顶,天花板应由防腐、防水材料制成。
(3)水池:根据加工需要应分别设置荤菜、蔬菜和水产品清洗固定水池;餐饮具清洗使用化学法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水池,并保证上下水通畅。
(4)消毒设施:必须配置与使用的餐具数量相匹配的专用消毒设施,如:洗碗机、消毒柜、消毒池或热力消毒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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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冷藏(冻)设施:有足够、有效冷藏(冻)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6)“三防设施”:加工间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纱门纱窗或塑料门帘、风幕机等;木门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口处设有金属防鼠隔栅。
(7)废弃物处理:加工和就餐场所设有加盖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及时清运。
(8)如有冷菜加工,必须设立专间,并符合“五专”要求,“专人、专间、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
3、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经营者必须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悬挂在醒目处,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 (2)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3)有完善的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制度并严格落实。严禁采购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五专”管理制度,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4)从业人员持有效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上岗,穿着洁净、统一的工作衣帽,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准佩戴首饰。 (5)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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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四、工作组织
成立澄迈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邱积权任组长,吴妤任副组长,负责此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岗、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吴妤同志任创建办主任,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岗负责方案起草、资料收集整理、组织培训,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上报总结材料;监督所负责现场规范指导、督促整改、执法查处。 五、 实施步骤
1、登记摸底(10月30日前完成)对餐饮示范街单位进行分类登记摸底,建立档案。
2、宣传发动(11月31日前完成)采取对业主进行集中培训、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程的宣传发动,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参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企业和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相关知识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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