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 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 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食品用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 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 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 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 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 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 于 6mm 的防暑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 2m 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 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 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 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 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 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 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 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 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 用封闭式冷藏(保湿)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 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 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 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 途。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 全隐患,保障就餐人员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 制度。
1、 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 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2、 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 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 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 圾 (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 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 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 给养殖户。
4、 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 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5、 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 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管理处,并接受 监督检查。
6、 管理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 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7、 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 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8、 餐厨废弃物应当单独收集、存放,禁止与一次性餐具、酒水饮料 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
9、 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得裸露存放餐厨废弃物 并保持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和密 闭,并标明餐厨废弃物(垃圾)收集容器字样;
10、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 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11、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 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并在 24 小时内交运完毕。
12、禁止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物油脂加工后 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或销售;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 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 100 克以上,分别盛装在 已消毒的餐具中。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 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 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五、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 箱内。
六、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食品名称、留样人。留 样食品必须保留 48 小时方可倒掉。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 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1)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有效的 《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等证 明文件)→(2)计划、采购、索票索证(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 格的证明文件,有计划的采购安全合格的食品,向供货商索取有效 票据和证明文件等)→(3)运输(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盒设 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4)验收检查(查验产品出厂合格证,查 验产品检验检疫报告等,检查产品是否破损、变质等) →(5)记入台 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 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6)贮存食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 要求贮存食品)→(7)上货架(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区 摆放) →(8)食品质量自检(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销售食品(售货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将手洗 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 净、消毒,保持清洁;直接入口的食品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 的包装材料,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售货工具)→(10)售后服务 (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时提供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