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
臭氧发生器采用水冷却,通过满足质量要求的足量的冷却水有效地带走放电时放出的热量。冷却水系统可根据客户现场的水源条件,选择使用业主自供合格冷却水、采用板式换热器形成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或采用冷水机组的冷却系统。
直通臭氧发生室的冷却水和闭路循环冷却水水质需满足4.3.3要求。
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由板式换热器、循环水泵、膨胀罐、现场仪表及压力开关组成。
板式换热器:冷却臭氧发生器冷却水;水泵:为冷却水系统提供动力;膨胀罐:保持冷却水系统压力平衡;
阀门及压力开关:配套必要的阀门及压力开关,显示冷却水系统水压力。
1—臭氧发生器冷却水回水压力开关(低压报警)2—臭氧发生器冷却水回水压力开关(高压报警)3—臭氧发生器外循环水回水温度表
4—臭氧发生器外循环水回水压力表5—膨胀罐
6—臭氧发生器冷却水进水手动蝶阀7—闭路循环水系统一体化底座8—臭氧发生器冷却水循环水泵9—臭氧发生器冷却水循环水泵10—板式换热器
4.3臭氧发生器控制系统
为适应用户的不同需求,设备的操作控制方式有多种选择,包括基本型、标准型、标准自控型、通用PLC自控型等。
⑴基本型:该类设备是采用通用电测表、按钮开关及指示灯、功率设定旋钮、现场仪表、手动阀门等来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的控制、显示和调节。
⑵标准型:该类设备是在基本型的基础上,采用专用操作面板代替通用电测表、按钮开关及指示灯、功率设定旋钮来实现对设备电源装置的控制、显示和调节。
⑶标准自控型:该类设备是采用在线式自控仪表、阀门等,通过专用操作系统和控制面板来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的控制、显示和调节,对设备实现全自动控制,使用户更方便地监控臭氧发生器。
⑷通用PLC自控型:该类设备是在标准自控型的基础上,采用西门子等通用PLC系统代替专用操作系统和控制面板,来实现对设备的全自动控制。
4.4臭氧发生器使用条件4.4.1环境条件
⑴臭氧发生器额定技术指标检测的环境条件a、环境温度20℃±2℃,相对湿度不高于60%。b、冷却水进水温度22℃±2℃。
该条件作为常规条件下臭氧发生器指标的检测条件,如合同条款中另有其他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
⑵臭氧发生器正常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不高于45℃,相对湿度不高于85%;b、冷却水进水温度不大于30℃。
提示:
当臭氧发生器冷却水进水温度大于30℃且小于35℃时,臭氧发生器仍能连续工作运行,但臭氧产量、臭氧浓度等技术指标较额定工况时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功耗有所提高。
⑶在正常的条件下,安装臭氧发生器的场所必须是一个完整的房间,不能是简易棚;但若合同条款中对臭氧发生器约定了较高的防护等级,臭氧设备间的要求以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⑷安装放置臭氧发生器系统的房间或场所要求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腐蚀性气体或导电尘埃,不得安装在阴冷潮湿、有阳光直射或沙尘较多的地方,更不能安装在有化学腐蚀的环境。
4.4.2气源条件
产生臭氧所需的原料气体是氧气或含有氧气的气体(例如空气),应尽可能不含水分、灰尘、油、碳氢化合物和氢之类的杂质,所有这些杂质都会对臭氧形成过程产生不良影响,并可能对设备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坏。
提示:
供给臭氧发生器的原料气体至少要达到如下标准:a、含水量:要求气源露点低于-50℃,具体见下表;
b、含油量:要求含油量不高于0.01mg/m3(21℃);
c、杂质颗粒度:要求杂质颗粒小于0.1μm,最好小于0.01μm;d、温度:一般要求温度不高于25℃,特殊条件下不高于35℃;
e、压力:要求有一定的压力,以保证稳定工作并满足臭氧气体投加的需要。各类供气气源指标如下表:
气源种类空气
空气PSA/VPSA制氧
液氧
<1m3/h≥1m3/h
供气压力/MPa
≥0.2≥0.1≥0.2≥0.25
常压露点/℃
≤-55≤-50≤-60≤-70
氧气体积分数/%
21%≥90%≥90%≥99.6%
4.4.3冷却水条件
直接冷却臭氧发生器的冷却水应满足以下条件:6.5<pH<8.5,温度<30℃,氯化物含量正常值≤100mg/L(峰值≤150mg/L),总硬度(以CaCO3计)≤450mg/L,浑浊度≤1NTU,悬浮物≤10mg/L,COD≤50mg/L。流量满足附件《技术参数表》中要求。
提示:
当冷却水不能满足以上条件时,应为臭氧发生器设计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不满足条件要求的水可作为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冷源水。
若采用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外循环冷却水的水质需满足:温度≤25℃,浑浊度≤10度(NTU),COD≤100mg/L,悬浮物≤10mg/L,以防止污垢在换热装置内沉积影响换热效果。流量满足≥40m3/h。
采用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时,内循环水电阻率满足≥20KΩ.cm,PH值满足6-8,水量满足≥40m3/h。
4.4.4电源条件
本系列臭氧发生器使用380V/3p/50Hz三相五线制电源,也可以进行特殊定制,具体请参照后附件《技术参数表》。电源要求可靠接地。
提示:
臭氧发生器配电安装时,应保证一定的容量余量,臭氧发生器供电电源必须稳定(如不稳定另加稳压电源),并尽量避免与臭氧发生器额定功率相当或更大的用电设备共用一路电源,尤其避免与频繁启动的设备共用一路电源。
5安装、调试5.1安装
警告:
必须确保没有水进入臭氧放电单元中,无论是原料气中的水蒸汽还是工艺中的倒注水,都不允许进入臭氧放电单元。
为防止工艺中的倒注水进入臭氧放电单元,建议在臭氧发生器与臭氧接触系统之间加一个不锈钢单向阀。
如不遵守上述警告事项,可能会对臭氧发生器造成损坏。
5.1.1设备安装
设备就位后,按预先设计好的设备安装图将合同供货范围内的各设备安装完成。
提示:
安装臭氧发生器的房间必须满足4.4.1要求。
5.1.2管道安装
设备安装好后,按预先设计好的设备管线图安装各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
提示:
所有的气路管道必须避免灰尘和油脂;气路管道、水路管道、设备管道及密封必须使用正确的材料(适用于空气、氧气、臭氧、冷却水)。
冷却水、原料气进气和臭氧管道的所有外部连接必须根据现行规范由符合资格的人员进行,当安装外部连接时,必须注意设备上的标记。
在管道易损坏或断裂的地方,必须进行保护。
5.1.3电气安装
按预先制作好的电气电缆安装材料表,将合同供货范围内各设备的电缆(含动力电缆、信号电缆及通信电缆)敷设完成。
提示:
电气连接必须符合当地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