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安全作业证填写不规范,如2015年6月29日1#炉炉膛搭架子拆架子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的作业人员为“王金全等”,未明确除“王金全”外的其他作业人员。
1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泄漏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的第五项“建立健全泄漏管理制度”。
13、企业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如氯乙烯球罐顶部安全阀的检测报告已超期,未及时检测,不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制氮机A28H-16型号的安全阀的检测报告于2015年4月22日到期,,直至2015年6月送检,过期两个月运行,至今没有取得检测合格报告。
14、企业应急通讯网络的联络人职责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符,未对通讯网络中变化的联系人进行及时更新。如,抽查过程中,企业指挥部成员孙倩回答的应急工作职责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不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规定孙倩的工作内容是指挥,孙倩回答的是负责宣传;刘志强、陈彦伟、张兰平等人已经
调走,企业的应急通讯网络未及时更新信息,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5.9.5.2款规定的“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15、企业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不完善。盛华公司于2015年5月聘请张家口凯斯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但没有对检测出的噪声超标、粉尘超标等职业病危害,制定对应的控制措施,不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16、企业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完善,部分职工缺少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如,新入厂的职工齐心,已经于2015年7月分配到热电中控上岗;职工郭晓晨,已经于2014年4月分配到污水处理上岗,但2人均未接受岗前职业健康检查;2014年12月入厂的职工郑博,被分配到热电车间,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噪声,对其进行了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但执行的不严格,不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对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17、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中没有防止高温中暑的相关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18、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完善,未按照《综合安全检查表》开展全面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与记录不对应。如, 2015年7月24日检查发现“乙炔发生门损坏”,向规划发展处提交了整改报告,申请整改,但目前未反馈是否落实;氯乙烯精馏工段的灭火器箱配备,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中未记录是否已配备到位;2015年6月2日检查发现,12处易燃液体管道法兰的静电导除跨接线脱落,需停车修复,未与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对应,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5.10.1.2条规定的“企业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
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19、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落实不严格。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奖惩,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不一致,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5.1.4.3条规定的“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