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有关“积极探索水产养殖保险”精神,根据我省渔业重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风险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渔业互助保险防灾和损失补偿功能,提高广大养殖户生产积极性,积极寻求保险单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问题,保障我省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农户自愿、单险核算”的基本原则,以“保大灾、保成本、保恢复生产能力”为指导思想, 以“先易后难、逐步推进”为基本思路,兼顾“多品种、广地域”的风险布局,加强各类水产养殖互助保险条款开发,合理制订保险方案,扩大保险品种和保险范围,使渔业互助保险覆盖海水的鱼类、虾类、蟹类、贝类、藻类和淡水的鱼类、虾类、龟鳖类等养殖主产区。
二、保险产品布局
加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产品开发力度,新增海水池塘蟹虾贝混养、淡水鱼类、淡水龟鳖类、名特优水产品等养殖互助保险条款。2016年纳入试点的保险品种共9大类,包括:
1、浅海贝类:贻贝延绳式养殖,扇贝、鲍鱼吊笼养殖,牡蛎筏架式养殖;
2、蟹虾贝立体混养:海水池塘养殖蟹类(青蟹、梭子蟹)、虾类(脊尾白虾、南美白对虾)、贝类(蚶、蛏、蛤)。
3、海水鱼类:各种网箱、设施养殖海水鱼类(除美国红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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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浅海藻类:紫菜、海带、羊栖菜、龙须菜等; 5、淡水虾类:淡水池塘南美白对虾、青虾、罗氏沼虾养殖;
6、海水虾类:海水高位池、大棚设施高密度多茬养殖南美白对虾;
7、淡水鱼类:池塘养殖各种淡水鱼类; 8、龟鳖类:池塘养殖甲鱼、龟类; 9、其他名特优水产品:视情另定。
水产养殖互助保险产品总体布局
序 保险产品名称 号 各种网箱(平板、全浮)、围网(插杆、浮绳)、海水鱼类养殖 1 保险条款 鱼类养殖模式 海水虾类养殖 2 保险条款 海水池塘蟹虾贝 3 混养保险条款 浅海贝类养殖 4 保险条款 浅海藻类养殖 5 保险条款 6 海水贝类底播养殖 延绳式海带、羊栖菜、龙须菜等养殖 蛏、蚶、蛤、泥螺等贝类池塘底播、 吊笼扇贝、鲍鱼和海螺等养殖 毛竹插杆、玻璃钢插杆、全浮式等紫菜养殖模式 水 尾白虾)和贝类(蚶、蛏、蛤)立体混养模式 延绳式贻贝、筏架式牡蛎等养殖, 海 海水虾类养殖模式 海水池塘各种蟹类(青蟹、梭子蟹)、虾类(脊池塘、高位池、大棚及其它设施等 池塘及其它设施(大型铜围网、工厂化)等海水适用范围 2016年度 ★ ★ ★ ★ 2
保险条款 淡水鱼类养殖 7 保险条款 淡水虾类养殖 8 保险条款 淡水龟鳖类养殖 9 保险条款 淡水贝类养殖 10 保险条款 淡水蟹类养殖 11 保险条款 水 淡 滩涂底播养殖 池塘、山塘、网箱、稻田及其他设施等各种淡水★ 鱼类养殖 南美白对虾、青虾、罗氏沼虾等淡水虾类池塘养★ 殖 普通池塘、精养池塘、稻田及其他仿生态等龟类、★ 鳖类养殖 珍珠蚌养殖 河蟹养殖 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品种及养殖模式。如望潮、名特优水产品养殖 12 保险条款 合 等名贵优质水产品养殖;工厂化养殖,等等 综 章鱼、跳鱼、蛙类、娃娃鱼和各种繁殖亲鱼、虾★ 三、试点品种布局及规模
各类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兼顾南、北、海、陆的风险分散原则,覆盖舟山、台州、温州、绍兴、湖州、嘉兴、金华、衢州等8市23个县(市、区),预计保险面积可达5.7万亩,风险保额可达6.7亿元,保险费规模达到3200万元。具体见下表:
2016年度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品种布局及规模
试点规模 保险产品 试点地区 保险规模 保险金额 (万元) 保险费 (万元) 3
海水鱼类养殖 浅海藻类养殖 浅海贝类养殖 海水池塘 蟹虾贝混养 海水虾类养殖 淡水虾类养殖 嵊泗、普陀、椒江、玉环 洞头、瑞安、平阳、苍南 玉环、洞头、平阳、苍南 嵊泗、椒江、洞头 平阳、苍南 三门 普陀、临海 绍兴本级、上虞、柯桥 湖州南浔区、嘉兴嘉善县 金华市婺州、金东、兰溪 衢州市柯城、衢江、龙游 嘉兴市嘉善、海盐 湖州市南浔、德清 湖州市德清 嘉兴市嘉善、海盐 绍兴市本级、柯桥 合计 网箱4300口 产量2600吨 15000 7600 13000 4200 6000 5200 700 300 450 200 210 600 14200亩 10000亩 5300亩 1000亩 8500亩 11000亩 淡水鱼类养殖 12000 产量7700吨 2700亩 4500 2000吨 57000 67500 570 淡水龟鳖类养殖 170 3200 四、参保对象
我省(除宁波市)境内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水产养殖互助保险,持有效养殖证、经营管理规范的养殖大户、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可优先参保。
1.同意并拥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制定的各项规定; 2.生产管理者接受过对应的养殖专业技术培训,品行端正,无欺诈和失信记录;
3.苗种符合本地区水产技术部门的种源导向,苗种健康、密度合理、投喂科学;
4.预防灾害和污染措施到位,无引发事故的明显隐患。 五、保险方案
各类水产养殖互助保险方案(附件1、3、5、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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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及其保险条款(附件2、4、6、8、10、12、14、16)详见附件。其中各类保险方案差异如下:
(一)保险责任
各类保险的保险责任的差异详见下表:
保险产品 保险责任 (一)基本险:11级以上风灾及其引发的风暴潮、3米以上海浪; 海水鱼类养殖保险 (二)附加险:赤潮、爆发性疾病。 海水池塘蟹虾贝混养保险 11级以上风灾及其引发的风暴潮,暴雨、洪/涝灾等自然灾害 (一)10级以上风灾及其引发的风暴潮、3米以上海浪; (二)因发生有毒赤潮导致延迟销售,遭受10级以上风灾、3米浅海贝类养殖保险 以上海浪。 分设全损险(倒排)和综合险(含贻贝脱落) (一)风灾险:10级以上风灾及其引发的风暴潮、3米以上海浪; 浅海藻类养殖保险 (二)综合险:风灾险+死菜 (一)9级以上风灾、暴雨、洪/涝灾、泥石流、滑坡、雷击等自海、淡水水虾类养殖保险 然灾害; (二)爆发性疾病; (一)9级以上风灾、暴雨、洪/涝灾、泥石流、滑坡、旱灾、极淡水鱼类养殖保险 端高温、极端低温、雷击等自然灾害; (二)爆发性疾病; (三)因天气突变导致应激、缺氧造成死亡。 (一)暴雨、洪/涝灾、泥石流、滑坡、旱灾、极端高温、极端低淡水龟鳖类养殖保险 温等自然灾害; (二)爆发性疾病;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