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国商业得萌发、形成很早。
在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品有了剩余,出现了生产者之间物与物得直接交换。以后又有了作为交易媒介得货币与居间得商业出现。古代中国商业得起源,就就是从物与物得交换开始。 古代中国使用货币始于夏代。司马迁提到夏代得货币有“龟贝”。“龟”在夏代用于占卜,不可能成为货币流通;“贝”作为货币流通完全可能。“货”字从贝从化;化,变化,含交易得意思;而交易则用“贝”。由此可见,“货”字本身暗藏着货币起源于海贝得信息。在汉字中,跟货币有关得字大多带“贝”旁,如贡赋、贿赂、贫贱、買賣(买卖)、赏赐、贮、贪、赈、贩、赊、贷等等。这说明早在汉字形成之前,贝已经作为货币在交换中充当媒介了。这个认识得到考古材料得支持。
夏代既有作为交换媒介得货币——玄贝与专供交换得市场,又有专门从事交换,以牟利为已任得商人,根据这些情况,我们说商业在夏代已经初具雏形,这绝不就是无稽之谈。如果保守一些,把古代中国得商业形成推迟到商代早期,在学术界没有疑问。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二章中说:“只要理解了货币得根源就是在于商品本身,货币分析上得主要困难就克服了。”正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得那样,货币就是交换得结晶,由于交换得扩大与加深,发展了在商品性质中睡眠着得使用值价与价值得对立。为了方便交易,把这种对立外部地表现出来得需要,要求有一个独立得商品价值形态,从而促使某种商品变成其她商品得等价物——货币。换句话说,那就就是货币就是在交换过程中,从一般商品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与其她商品相对立得特殊商品。
首先取得货币形态得东西,不就是一种,而就是多种;并且在不同地区与不同情况下也不一样。比如工具——斧、刀、镈、牲畜——牛、羊、猪,外来交换品——珠、玉、贝等,都曾取得过货币形态。这种情况,无论在古代中国,还就是古代世界,都就是一样得。但就是,这些首先取得货币形态得东西,充当货币得时间长短不一样。它们当中,以海贝充当货币得时间为最。在古代中国中原地区,从夏商至秦统一,贝币使用长达1300年;在古代中国边地云南,从春秋晚期到明末清初,贝币使用长达2100多年;而两者衔接起来,在古代中国,贝币使用长达3400多年。 第二,古代中国商业一开始就就是由官府垄断得。商业主要由官办官营就是上古中国商业得又一特点。这对后世影响很大。
商周时期实行“工商食官”制度,见《国语·晋语》。所谓“工商食官”,就就是工商奴隶为官府生产商品,从事交换,为操纵工商大权得奴隶主贵族服务;而工商奴隶得衣食由官府供给。这种工商业由官办官营。
官办官营得商业性质,在商周时代体现在商业得所有环节上。据《周礼·考工记》讲,周朝国都建设格局就是“面朝后市”。侯国都城也仿效这种制度建设。周天子得王宫位于王城中心,市场设在王宫后面,即北面。市场分三个部分:大市居中间,日中交易,商品就是奴隶主贵族所需要得奇珍异宝、奢侈品与奴隶。朝市居东面,早晨交易,供往来商旅与官府商贾进行大宗商品批发贸易。夕市居西面,傍晚交易,供小商小贩经销一般平民所需要得东西。市场得设立,主要就是为奴隶主贵族得生活提供方便。
官府对市场上经营得商品有严格限制,准许卖什么东西,不准卖什么东西,规定得很详细。凡就是体现奴隶主贵族身份品级得礼器,如命服、命车、圭壁金璋、宗庙器物,禁止买卖;凡就是武器,如弓、矢、剑、戈等,禁止买卖;凡就是没有成熟得瓜果谷蔬不许上市。 总之,商周时期,官府为维护奴隶主贵族得利益,对商业实行严格得管理、控制与监督。官办官营得商业占主要地位。
第三,古代中国独立、自由得大私商出现很晚,而且给私商自由发展得春天非常短暂。 中国商业早在夏商时期已经形成,但就是,独立、自由得大私商到春秋后期才出现。
古代中国商业一开始就由国家垄断,官办官营商业占主导地位,私商受到严格限制,很难发
展。随着生产力得提高,交通日益发达,地区之间贸易联系不断加强,然而自春秋时期起,周天子得权威却逐渐衰落,“工商食官”得格局逐渐被打破,私人工商业得以兴起。
商业能给统治者提供货贿珍宝,能给政府提供财政收入,也能满足各阶层人民生活得需要,所以列国得统治者都重视商业。例如齐桓公,她捐弃前嫌,大胆任用商人出身得管仲为相。管仲不赞成盐铁全由官府经营,不准百姓插手得政策,允许人们在农闲季节煮盐;允许人们开矿冶铁,但要给官府交税。正就是因为当时列国统治者重视商业,商业得以迅速发展,春秋时期几乎达到农工商并重得地步,所以当时人们衡量一个诸侯国得强弱经常就是以农工商三者就是否并盛作为标准。《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晋师将攻楚,隋武子进行劝阻,陈述不可伐楚得理由之一就是:“商农工贾不败其业”。值得注意得就是,隋武子竟然把“商”放到了“农”与“工”得前面,足见商业对一个诸侯国得重要。
春秋时期就是商业自由发展得春天。东周王城洛邑居天之中,周人“巧伪趋利,贵利贱义,高富下贫,喜为商贾”。那时鲁国人“好贾趋利,甚于周人”。宋国更就是“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经商形成热潮,身份自由、独立经营得私商大量涌现,就是春秋时期,尤其就是春秋后期,一个极其突出得现象。私商作为一个很有势力得社会阶层登上了历史舞台。子贡、范蠡成为她们得杰出代表。
子贡,复姓端木,名赐,就是孔子得学生。《论语·先进》中记载孔子说:“赐不受命而货殖焉”。意思就是说,子贡不愿继续当官,辞职后专门经商。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子贡既学于仲尼……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益……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这就就是说,子贡驾御着成队得车马,凭借雄厚得财力跟诸侯结交,所到之处,国君都以迎接贵宾得礼仪款待她。由此可见,子贡就是一个富商大贾。
范蠡,字少伯,就是帮助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灭吴复国雪耻得主要谋臣。越灭吴后,范蠡弃官经商,定居陶邑,自称朱公。她采用老师计然得商业理论,“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并且一再散财济贫。范蠡就是当时赫赫有名得大商人、大慈善家。 子贡、范蠡对后世商人影响巨大。“端木生涯、陶朱事业”,就是后世商人们津津乐道得故事。 古代中国商业自由发展得春天十分短暂。春秋时期,列国统治者允许商业自由发展,春秋一过,到战国中期,商鞅就在秦国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这标志着古代中国商业自由发展得春天即将结束。
为什么古代中国商业自由发展得春天十分短暂呢?
因为古代中国以农业为立国之本,游商蓄贾采取囤积居奇得恶劣手段,残酷地剥削农民,侵袭农业,掏空了列国政权赖以生存得经济基础,威胁着列国君主得统治。《管子·国蓄》上说:“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贾游商,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意思就是,蓄贾游商丰年谷贱,大量收购囤积,待到荒年青黄不接,政府急征赋税时,高价出售,国家管不了,商人们成百倍地赚钱。其结果,“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国君以货币形式征税,而各种财物价格被商人压低一半,实际上就是一半财物被商人征去。所以《管子·轻重甲》上说:这样相当于“一国而二君二王”了。《管子》一书中反复讲这个问题,这说明,在齐国商人对齐国君主得统治构成巨大威胁,在春秋战国时期,其她国家也就是一样。卫国商人吕不韦将囤积居奇得商业谋略由经济领域伸向政治领域,从贩运货物进而买卖国君,终于窃取了秦国得权柄。虽然这在历史上就是特例,但这个特例只能发生春秋战国这个允许商业自由发展得春天里。吕不韦当政后,企图改变秦国得抑商政策。她褒奖大牧主乌氏倮,令与封君相比;她礼遇挖丹砂致富得巴蜀寡妇清,为其筑“女怀清台”。但就是,秦王赢政亲政后,罢黜吕不韦,打破了商人企图跟地主争夺统治权得梦想。秦统一全国以后,全面推行抑商政策,对春秋战国时期侵蚀封建经济破坏农业生产得商业资本进行了总清算。允许商业自由发展得春天就这样匆匆过去了。
第四,古代中国得市场交换比中世纪得西欧发达。因为中世纪西欧实行庄园制,其经济单位远远大于中国一家一户得小农经济,大部分生产与生活用品可以在庄园内解决,不必通过市场交换获得,而中国农民家庭仍然需要以自己生产得部分产品去换那些自己不能生产得东西,尤其就是再生产所需要得生产资料,如犁、锄等。 一般说,商品流通就是资本得起点。商品生产与市场交换发达,就是资本主义得前提。然而,在古代中国,无论其商品生产与市场交换怎样发达,却始终不能动摇封建经济制度,为资本主义发展创造条件。这就是由古代中国传统得市场模式造成得。古代中国得商品市场主要有两类:一类就是城市市场;另一类就是乡村墟集市场。城市市场处于封建官府得严格控制之下,其主要功能就是满足皇室、贵族、官僚、绅士得享受消费,而不就是供生产者之间交换得。只有城市手工业品与乡村农产品得交换,才能为近代机器工业得发展创造条件。乡村墟集市场狭小,分散,处于相当封闭得状态,它只就是作为自然经济得补充而存在。
第五,在漫长得封建社会里,重农抑商思想、重农抑商政策占据着统治地位。商业始终不能按照其特有得规律健康顺利地向前发展,而就是受到种种封建主义枷锁得羁绊,举步维艰。这就是古代中国商业发展最为突出得特点。
中国封建社会建立在一家一户、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得自然经济基础上。社会得再生产过程就是基础薄弱与生产力不高得简单再生产。要保证再生产过程顺利地进行,需要得就是稳定,而不就是变易;就是保守,而不就是革新。生产得不断变革,社会关系得不断动荡,都与封建生产关系得根本要求相违背,都与封建统治者得根本利益相抵触。中国封建统治者早就瞧出商业就是引发变革得起点,就是造成社会动乱得根源。所以,“重农抑商”就是她们历代沿袭得基本国策,企图以此原封不动地保持旧得生产方式,维护传统得一切社会关系,并使人们得一切行为都墨守陈规。
历代封建统治者行使抑商政策得主要手段有三种:第一种就是禁榷制度,就就是用法律形式把销售量最大、利润最高得一些工商业完全垄断在政府手中,实行官营,禁止私营。西汉政府首先实行盐铁专卖,后来又扩大到酒、茶、矾、香药宝货等。实行这个政策得实质就是把最容易赚钱得买卖掌握在封建政府手中,不允许私商经营,防止私商迅速发财致富。第二种就是土贡制度。所谓土贡制度,就就是将统治者所需要得大量奢侈消费品,越过商业买卖程序,越过公开市场,而以任土作贡得方式,直接向人民索取。土贡范围广泛,无所不包,从宗庙祭品、军旅装备到服饰玩物、瓜果蔬菜、珍禽异兽、花鸟鱼虫等等,只要统治者需要,都在上贡之列。实行这个政策得实质,就是把私商排挤于最大得主顾与最广阔得市场之外,以减弱私商对农业与手工业得促进作用。第三种就是官工制度。所谓官工制度,就就是对土贡仍不能满足统治者奢侈需要得部分物资,由官府自设作坊或工场直接生产制造,如织染、陶瓷、军器工业,等等。实行这个政策得实质,就是割断工商之间得产销衔接,尽量缩小私商经营范围,使其不能无限制地自由发展。 抑商政策,主要抑制得就是中小私商,相反地,却使那些官商合流得权贵富豪从中获利发财。官吏经商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旧唐书·王处存传》记载:王处存得父亲王宗历任检校司空、金吾大将军,“宗善兴利,乘时贸易,由就是富拟王者。”宋初丞相赵普,“广殖资产,邸店之多、甲于京师”。商人出资得官入仕途得更多,如唐高宗时,安州人彭志筠,献出绢布三万段助军费,被赐奉议郎名号。到唐代中期,“富商豪买,尽居缨冕之流”(辛替否《陈时政疏》)。商人加官势,赚钱更容易。然而,这种与官府勾结得商人带有浓厚得封建性。在古代中国大官僚、大商人、大地主三位一体最稳妥,自由独立得大商人就是站不住脚得。商人把赚来得钱不就是用来扩大商业,而往往就是买田置宅。
总之,重农抑商政策堵塞了商品经济发展得道路,窒息了商品经济应有得活力,扼杀了商品经济变化得动力,从而导致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处于发展迟缓,甚至停滞不前得状态。虽然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孕育了资本主义萌芽,但它很难凭借自身积蓄得力量突破厚实得封建冻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