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并严格执行;
3、协助工程部经理和工程代表制定工程目标开拓计划,并协助和督促其计划落实;
4、定期组织工程部经理和工程代表进行技能技巧培训,对业务实战进行分析、总结和指导;
5、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谈判并签定合同; 6、定期召开工程项目业务工作会议;
7、组织策划和制定各项工程开拓方案,提交常务总经理批准并组织实施; 8、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程部经理职责
1、负责公司电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安装工作; 2、负责公司电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调试工作;
3、负责公司电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后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4、负责公司电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后工程质量工作; 5、负责公司电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前、中及后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法律顾问职责
1、对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向股东会和总经理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或建议;协助股东会和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法; 2、参与制订、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重大经济技术贸易谈判,审查重大合同和涉外合同,审核公司的法规性文件和法律事务文件;
4、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会签、见证、签证和公证,经委托配合或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5、主持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 7,办理公司其他法律性事务; 8、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监察部部长职责
1、主持监察部全面工作;
2、领导对各单位实施制度监督、财务监督、监督和法律监督; 3、领导监督各单位执行总经理的决定; 4、主持对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5、主管对总经理任命的员工进行监督及审查其违法违纪问题; 6、审核总经理任命的员工的奖惩晋升或处分决定; 7、受理员工对总经理任命的员工的检举、控告; 8、总经理授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审计员职责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 2、研究各单位财务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监督各单位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精神,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