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保证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见下面框架图:
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 安全规范 安全副经理
2.安全文明施工方针和目标:
2.1 施工方针:坚持“安全文明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2 施工目标为:
在施工中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火灾、重要施工机具损坏及建筑物倒塌和设备的损坏等安全事故。不发生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对现有生产设施停运或损坏、人员损伤等对第三方的损害。如发生其责任和费用由我方承担。
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3.安全设施设置:
3.1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甲方的要求,将消防安全设施放置在甲方指定的位置上。消防安全设施有:泡沫灭火器:12个;铁锹:20把;砂子:10m3;消防栓:6个等等。
3.2 施工安全设施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和安全网等,其具体数量根据现场施工量及甲方对工期的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专职安全员 各班组长 各班组施工人员
4.施工现场安全隔离措施:
4.1 在进行施工时,施工现场设置隔离墙,高空作业时,每隔两米设置一层安全网,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5.特种作业管理: 5.1 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2)体质条件: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职业知识、能力条件: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持证条件: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5.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办证及复审: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直接参加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2)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办证工作,分别由以下相关部门负责与政府培训、考核、发证机关联系办理。
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由人事部门负责;
必须及时组织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地定期复审,其复审内容与复审期限由发证机关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每次复审操作证上注明签章方为有效,复
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5.3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1)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操作证书复印件等)、台帐,并积极做好有关申报、培训、取证、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做到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且所有上岗证书均为有效。
(2)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上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季度统计表》。 (3)人事、安质等部门对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证书有效率。
(4)特种作业人员要移地工作时,必须经所到地区的发证部门审核同意,可继续从事原作业。
5.4 特种作业人员奖惩:
(1)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所在单位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2)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企业安质部门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至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单位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制度: 6.1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主持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条件。
5)保证本单位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3)项目部总工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对本班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后安全小结。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情况,合理分配工作。
4)尊重和支持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
5)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及所用施工机械、设备、工具和安全用具、用品的完好情况。督促和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负责组织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 7)组织本班组工人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
8)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参加交底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施工。
9)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发生事故后,负责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