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考核细则
1.目的
保证公司人力资源方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处的职能作用。 2.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处为人力资源专业考核执行部门。履行检查考核职责的人员为部门全体人员。 3.考核内容 3.1劳动纪律考核
3.1.1建立部门、班组、岗位三级劳动纪律管理职责,严格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
3.1.2引导、教育员工注意工作期间的仪容仪表,督促员工按时出勤,严格履行岗位履职。
3.1.3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员工考勤记录与管理。 3.1.4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员工请休假的报批与管理。
3.1.5全面推行指纹考勤管理。 3.2员工工资管理考核
3.2.1建立健全考核工资二次分配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资的激励作用。
3.2.2建立健全员工月度绩效考评制度,使员工收入与工作效果和工作表现挂钩。
3.2.3严格执行公司工资发放的规定和要求。
3.2.4主动宣讲工资政策,及时解决员工反映的问题。 3.2.5建立健全员工收入登记台帐、员工假期登记台帐、员工岗位变动与工资异动登记台帐、员工加班与换休登记台帐。 3.3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考核 3.3.1建立培训分级负责制度。 3.3.2按规定建立各级考试考核题库。
3.3.3切实做好培训计划的提出、培训活动的开展、培训效果的评估等工作。
3.3.4认真组织好定期的专业知识考试、岗位技能考核活动。 3.3.5培训工作的开展、员工的培训收效应与考核工资挂钩。 4.考核实施
4.1人力资源处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工资发放与管理情况、培训教育活动的管理与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因部门负责人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本细则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
部门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每次罚50元)。
4.2考核过程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3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4.3.1与部门月度考核工资总额挂钩; 4.3.2员工奖励与惩罚的依据。 4.4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附件
附件一:员工培训教育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二:部门工资管理考核标准 附件三:部门劳动纪律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