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申请表
编号(市绿化园林局填写): 工程名称 设施范围 建设单位(盖章) 质监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立项号 备案号 申请移交的绿化设施主要内容及数量
附件2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受理通知书
编号:
:
本行政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关于 的《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申请表》,现予受理。请持此通知书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基础资料(附件3)提交我局和城市园林绿化设施接收单位 。
特此通知。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市绿化园林局、建设单位和园林绿化设施接收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3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基础资料目录
1、工程立项批文、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绿化设施量统计表(附后),包括设施的面积、数量、植物的品种、数量等,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3、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工程施工情况及施工总结; 4、工程竣工图,盖竣工图章,加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章(2013年11月1日后立项的,必须加盖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章);
5、工程监理报告;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园林绿化、古建及仿古建筑竣工验收证明;
8、南京市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9、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使用说明及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设施量统计表
(广场游园类)
工程名称: 一、概况 项目 名 称 广场总面积(M2) 其中:建筑物面积(M2) 工程 绿地面积(M2) 概况 铺装面积(M2) 水体面积(M2) 亭、廊、榭(M2) 桥(座、M2) 建筑小品 水池(M2) 假山(M2) 砌体(M) 坐凳(只) 配套设施 照明 管理用房面积(M2) 公厕数量、面积(M2) 垃圾桶(只) 总电量(瓦) 设 施 量
庭园灯(只) 草坪灯(只) 给水 音响 有无喷灌设施或预留的水龙头数量 音响设备 其它设施 二、绿化部分
设施量 苗木品种 规格 面积(M2) (株)
数量
三、施工范围内遗留既有设施情况
苗木品种 绿地 其他设施情况: 面积(㎡) 规格 数量(株)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设施量统计表
(道路类)
工程名称: 一、概况
项 目 道路起止点 道路长度(公里) 道路宽度(米) 品种 规格(CM) 行道树 数量(株) 设 施 量 树池(覆盖材质及 数量) 绿地面积(M2)
二、绿化部分
中间分车绿带 绿化面积(M2) 品种
规格 绿岛宽度(M) 面积(M2) 数量(株)
两侧分车绿带 绿化面积(M2) 品种 规格 绿岛宽度(M) 面积(M2) 数量(株) 人行道绿带 绿化面积(M2) 品种
规格 绿岛宽度(M) 面积(M2) 数量(株)
路侧绿地 绿化面积(M2) 品种 规格 面积(M2) 数量(株)
三、施工范围内遗留既有设施情况
苗木品种 绿地 其他设施情况: 面积(㎡) 规格 数量(株)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设施量统计表
(风景林、防护林类)
工程名称: 一、概况 项目 名 称 林地总面积(M2) 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M2) 工程概况 设 施 量 绿地面积(M2) 铺装面积(M2) 水体面积(M2) 道路面积(M2) 亭、廊、榭(M2) 桥(座、M2) 建筑小品 水池(M2) 假山(M2) 砌体(M) 坐凳(只) 配套设施 照明 管理用房面积(M2) 公厕数量、面积(M2) 卫生设施 庭园灯(只) 草坪灯(只)
给水 音响 有无喷灌设施或预留的水龙头数量 音响设备 其它设施
二、绿化部分
设施量 苗木品种
规格 数量(株) 面积(M2)
三、施工范围内遗留既有设施情况
苗木品种 绿地 其他设施情况: 面积(㎡) 规格 数量(株)
附件4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整改通知书
编号: 工程名称 设施范围 建设单位 拟接收单位 整改期限 整改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经办人
本表一式三份,市绿化园林局、建设单位、园林绿化设施接收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5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整改完成通知书
编号: 工程名称 设施范围 建设单位 拟接收单位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 完成 情况 (由建设 单位填写) (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经办人
本表一式三份,市绿化园林局、建设单位、园林绿化设施接收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6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质监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立项号 工程概算 备案号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章) 南京市财政局(章)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章) 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章) 区财政局(章) 建设单位(章) 接收单位(章) 移交 工程 内容 及数量 备注 移交验收管理结论 根据建设部2009年第2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认为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标准验收合格,完成工程备案。同意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该工程设施移交时间确定为 年 月 日,请建设单位按照本次会议议定的办法尽快解决该工程的遗留问题,并承担工程遗留问题所产生的相关责任。按照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施工单位承担自验收之日起的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国家、省或市对有关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研究确定,该工程设施的管理单位为 。
附件7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公示备案
编号: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项目名称)已于 年 月 日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天,该
设
施
养
护
范
围
为 ,养护单位为 ,公示期内无异议。
(公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份,市绿化园林局、园林绿化设施接收单位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