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水准测量设计和技术要求
1. 水准网的布设
1.1水准网的技术设计
水准网布设前,必须进行技术设计,获得水准网和水准路线的最佳布设方案。技术设计的要求、内容和审批程序按照ZD A75 00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执行。 1. 2高程系统和高程基准
水准点的高程采用正常高系统,按照1985国家高程基准起算。
海上岛屿不能与国家高程网直接连测时,可建立局部水准原点,根据岛上验潮站平均海 水面的观测确定其高程,作为该岛屿及其附近岛屿的高程基准。凡采用局部水准原点测定的水准点高程,应在水准点成果表中注明,并说明局部高程基准的有关情况。 1. 3水准测量的精度
每公里水准测量的偶然中误差M?和每公里水准测量的全中误差MW一般不得超过表1 规定的数值。
表 1 测量等级 二等 M? MW M?和MW的计算方法见后面式(1)和式(2)规定。
2. 选点与埋石
2.1选点
2.1.1选定水准路线时,应尽量沿坡度较小的公路、大路进行,应避开土质松软的地段和磁场甚强的地段,应避开行人、车辆来往繁多的街道和大的火车站等,应尽量避免通过大的河流、湖泊、沼泽与峡谷等障碍物;选定水准点时,必须能保证点位地基坚实稳定、安全僻静,并利于标石长期保存与观测。
2.1.2每一个水准点点位选定后,应设立一个注有点号、标石类型的点位标志,并按规定填绘点之记;在选定水准路线的过程中,须按规定绘制水准路线图;对于水准网的结点,还须按规定格式填绘结点接测图。 3. 2埋石
水准标石,含基岩水准标石、基本水准标石和普通水准标石三大类型。根据其制作材料和埋石规格的不同,可分别为表2所列十一种标石。
表 2 序号 水准标石的类型 各类水准标石的分类 深层基岩水准标石
1 基岩水准标石 浅层基岩水准标石 混凝土基本水准标石
2 基本水准标石 钢管基本水准标石
岩层基本水准标石 1.0mm 2.0mm 3 普通水准标石 混凝土普通水准标石 钢管普通水准标石 岩层普通水准标石 混凝土柱普通水准标石 爆破型混凝土柱普通水准标石
墙角水准标志 标石的埋石类型可根据实地情况及相应的规定要求选定、埋设和整饰。 4. 仪器的技术要求 4.1仪器的选用
二等水准测量中使用的仪器按表3规定执行。
表 3 最低型号 序号 仪器名称 备注 二等 自动安平水准仪或气泡DSZ1 1 用于水准测量,其基本参数见GB 3160 DS1 式水准仪 用于跨河水准测量,其基本参数见GB 3161 用于跨河水准测量,其精度分级见ZB A76 0024 光电测距仪 Ⅱ级 《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 4.2仪器应按规范在作业前后或作业过程中作相应的检校。 4.3仪器技术指标
二等水准测量中所用仪器其技术指标按表4规定执行。
表 4 指标限差 序号 仪器技术指标项目 超限处理办法 二等 1 4.0mm 标尺弯曲差 对标尺施加改正 2 0.10mm 一对标尺零点不等差 调整 3 0.05mm 标尺基辅分划常数偏差 采用实测值 4 0.10mm 标尺底面垂直性误差 采用尺圈 5 标尺名义米长偏差 100μm 禁止使用送厂校正 6 一对标尺名义米长偏差 50μm 调整 分析原因,根据情况正确处理所测7 测前测后一对标尺名义米长变化 30μm 成果 一对标尺名义米长野外检测结果与8 50μm 送有关单位重新测定 前一次室内测定结果偏差 9 标尺分划偶然中误差 13μm 禁止使用 10 1.0kg 标尺尺带拉力与标称值偏差 11 倾斜螺旋隙动差 2.0″ 只许旋进使用 12 1μm 测微器分划值偏差 禁止使用,送厂修理 13 测微器分划值隙动差 2.0格 14 自动安平水准仪补偿误差 0.20″ 15 视线观测中误差 0.55″ 禁止使用 16 0.50mm 调焦透镜运行误差 校正(自动安平水准仪应送厂校17 i角 15.0″ 正)超过20″所测成果作废 两排分划的线条式因瓦合金标尺 3 经纬仪 2 DJ1 用于水准测量 18 2c角 40.0″ 禁止使用送厂校正 19 0.15mm 测站高差观测中误差 20 0.10mm 竖轴误差 21 自动安平水准仪磁致误差 0.04″ 禁止使用 22 垂直度盘测微器行差 1.00″ 23 一测回垂直角观测中误差 1.50″ 表4中自动安平水准仪磁致误差,指自动安平水准仪在磁感应强度微0.05mT的水平方向上的稳恒磁场作用下,引起视线的最大偏差。 5.水准观测 5. 1观测方式
5.1.1二等水准测量采用单路线往返观测。一条路线的往返测,须使用同一类型的仪器和转点尺承,沿同一道路进行。
5.1.2在每一区段内,先连续进行所有测段的往测(或返测),随后再连续进行该区段的返测(或往测);若区段较长,也可将区段分成20~30km的几个分段,在分段内连续进行所有测段的往返观测。
5.1.3同一测段的往测(或返测)与返测(或往测)应分别在上午与下午进行。在日间气温变化不大的阴天和观测条件较好时,若干里程的往返测可同在上午或下午进行。但这种里程的总站数,不应该超过该区段总站数的30%。 5.2观测的时间和气象条件
水准观测应在标尺分划线成像清晰而稳定时进行。下列情况下,不应进行观测: a. 日出后与日落前30min内; b. 太阳中天前后各约2h内(可根据地区、季节和气象情况,适当增减中午间歇时间); c. 标尺分划线的影像跳动而难于照准时; d. 气温突变时;
e. 风力过大而使标尺与仪器不能稳定时。 5.3设置测站
5.3.1二等水准观测,须根据路线土质选用尺桩或尺台(尺台重量不轻于5kg)作转点尺承,所用尺桩或尺台数,应不少于4个。特殊地段可采用大帽钉。 5.3.2测站视线长度(仪器至标尺距离)、前后视距差、视线高度按表5规定执行。 表 5 任一测站上前后视距视线高度 等级 仪器型号 视线长度 前后视距差 差累积 (下丝读数) 二等 DS1,DS05 ≤50m ≤1.0m ≤3.0m ≥0.3m 注:下丝为近地面的视距丝。 5.4间歇与检测
5.4.1观测间歇时,最好在水准点上结束。否则,应在最后一站选择两个坚稳可靠、光滑突出、便于放置标尺的固定点,作为间歇点。如无固定点可选择,则间歇前应对最后两站的转点尺桩(用尺台作转点时,可用三个带帽钉的木桩)做妥善安置作为间歇点。
5.4.2间歇后应对间歇点进行检测,比较任意两尺承点间歇前后所测高差,若符合限差(见表6)要求,即可由此起测;若超过限差,可变动仪器高度再检测一次,如任超限,则须从前一水准点起测。
5.4.3检测成果应保留,但计算高差时不采用。 5.5测站观测限差
测站观测限差应不超过表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