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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生物调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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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浮游生物调查

1 采样 1.1 采样点布设 1.1.1 原则

根据水体面积、形态、浮游植物的生态分布特点和调查的目的等决定采样点数量。采样点应有代表性,能反映整个水体浮游生物的基本情况。采样点设置数量见表1。

表1 采样点设置数量

5~20 5~7 水体面积(km2) 采样点数(个) <2 3 2~5 3~5 20~50 7~10 50~100 10~15 100~500 15~20 >500 20~30 1.1.2 湖泊、水库

湖泊应兼顾在近岸和中部设点,可根据湖泊形状在湖心区、大的湖湾中心区、进水口和出水口附近、沿岸浅水区(有水草区和无水草区)分散选设;水库应在库心区(河道型水库应分别在上游、中游、下游的中心区)及大的库湾中心区、主要进水口、出水口附近、主要排污口、入库江河汇合处设点。 1.1.3 江河

在干流上游、中游、下游,主要支流汇合口上游、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主要排污口附近、河口区等河段设置采样断面。根据江河宽设置断面采样点,一般小于50m的只在中心区设点;50m~100m的可在两岸有明显水流处设点;超过100m的应在左、中、右分别设置采样点。 1.2 采样层次 1.2.1 浮游植物采样

水深小于3m时,只在中层采样;水深3m~6m时,在表层、底层采样,其中表层水在离水面0.5m处,底层水在离泥面0.5m处;水深6m~10m时,在表层、中层、底层采样;水深大于10m时,在表层、5m、10m水深层采样,10m以下处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样。

1.2.2 浮游动物采样

由水体的深度决定,每隔0.5m、1m或2m取一个水样加以混合,然后取一部分作为浮游动物定量之用。

1.3 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

采集次数依研究目的而定,采样次数可逐月或按季节进行,一般按季节进行。样品瓶必须贴上标签,标明采集时间、地点。

采样时间尽量保持一致,一般在上午8:00~10:00进行。 1.4 采样方法 1.4.1 浮游植物采样

定量样品在定性采样之前用采水器采集,每个采样点取水样1L,贫营养型水体应酌情增加采水量。泥沙多时需先在容器内沉淀后再取样。分层采样时,取各层水样等量混匀后取水样1L。大型浮游植物定性样品用25号浮游生物网在表层缓慢拖曳采集,注意网口与水面垂直,网口上端不要露出水面。 1.4.2 浮游动物采样

原生动物、轮虫和无节幼体定量可用浮游植物定量样品,如单独采集取水样量以1L为宜;定性样品采集方法同浮游植物。

枝角类和桡足类定量样品应在定性采样之前用采水器采集,每个采样点采水样10L~50L,再用25号浮游生物网过滤浓缩,过滤物放入标本瓶中,并用滤出水洗过滤网3次,所得过滤物也放入上述瓶中;定性样品用13号浮游生物网在表层缓慢拖曳采集。注意过滤网和定性样品采集网要分开使用。 2 样品的固定

浮游植物样品立即用鲁哥氏液固定,用量为水样体积的1%~1.5%。如样品需较长时间保存,则需加入37%~40%甲醛溶液,用量为水样体积的4%。

原生动物和轮虫定性样品,除留一瓶供活体观察不固定外,固定方法同浮游植物。枝角类和桡足类定量、定性样品应立即用37%~40%甲醛溶液固定,用量为水样体积的5%。

3 水样的沉淀和浓缩

固定后的浮游植物水样摇匀倒入固定在架子上的1L沉淀器中,2h后将沉淀器轻轻旋转,使沉淀器壁上尽量少附着浮游植物,再静置24h。充分沉淀后,用虹吸管慢慢吸去上清液。虹吸时管口要始终低于水面,流速、流量不能太大,沉淀和虹吸过程不可摇动,如搅动了底部应重新沉淀。吸至澄清液的1/3时,应逐渐减缓流速,至留下含沉淀物的水样20mL~25(或30~40)mL,放入30(或50)mL的定量样品瓶中。用吸出的少量上清液冲洗沉淀器2次~3次,一并放入样品瓶中,定容到30(或50)mL。如样品的水

量超过30(或50)mL,可静置24 h后,或到计数前再吸去超过定容刻度的余水量。浓缩后的水量多少要视浮游植物浓度大小而定,正常情况下可用透明度作参考,依透明度确定水样浓缩体积见表2,浓缩标准以每个视野里有十几个藻类为宜。

表2 依透明度确定水样浓缩体积

透明度(cm) >100 50~100 30~50 20~30 <20 1L 水样浓缩后的水量(mL) 30~50 100~50 500~100 1000(不浓缩) >1000(稀释) 原生动物和轮虫的计数可与浮游植物计数合用一个样品;枝角类和桡足类通常用过滤法浓缩水样。 4 种类鉴定

优势种类应鉴定到种,其它种类至少鉴定到属。种类鉴定除用定性样品进行观察外,微型浮游植物需吸取定量样品进行观察,但要在定量观察后进行。 5 计数

5.1 浮游植物计数 5.1.1 计数框行格法

计数前需先核准浓缩沉淀后定量瓶中水样的实际体积,可加纯水使其成30mL、50mL、100mL等整量。然后将定量样品充分摇匀,迅速吸出0.1mL置于0.1mL计数框内(面积20mm×20mm)。盖上盖玻片后,在高倍镜下选择3行~5行逐行计数,数量少时可全片计数。

1L水样中的浮游植物个数(密度)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N=??0???1?????………………………………………(1)

1

0

????

式中:

N——1L水样中浮游生物的数量,个/L; N0——计数框总格数; N1——计数过的方格数;

V1——1L水样经浓缩后的体积,mL;

V0——计数框容积,mL; Pn——计数的浮游植物个数。 5.1.2 目镜视野法

首先应用台微尺测量所用显微镜在一定放大倍数下的视野直径,计算出面积。计数的视野应均匀分布在计数框内,每片计数视野数可按浮游植物的多少而酌情增减,一般为50个~300个,依浮游植物数确定计算视野数见表3。

表3 依浮游植物数确定计算视野数

浮游植物平均数(个/视野) 1~2 2~5 5~10 >10 视野数(个) 300 200 100 50 1L水样中浮游植物的个数(密度)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N=??

式中:

N——1L水样中浮游生物的数量,个/L; Cs——计算框面积,mm2 Fs——视野面积,mm2 Fn——每片计数过的视野数; V——1L水样经浓缩后的体积,mL; V0——计数框容积,mL; Pn——计数的浮游植物个数。 5.2 浮游动物计数

5.2.1 原生动物:吸出0.1mL样品,置于0.1mL计数框内,盖上盖玻片,在10×20倍显微镜下全片计数。每瓶样品计数两片,取其平均值。

5.2.2 轮虫:吸出1mL样品,置于1mL计数框内,在10×10倍显微镜下全片计数。每瓶样品计数两片,取其平均值。

5.2.3 枝角类、桡足类:用5mL计数框将样品分若干次全部计数。如样品中个体数量太多,可将样品稀释50mL或100mL,每瓶样品计数两片,取其平均值。

????

???????

????????………………………………………(2)

0

??

5.2.4 无节幼体:如样品中个体数量不多,则和枝角类、桡足类一样全部计数;如数量很多,可把过滤样品稀释,充分摇匀后取其中部分计数,计数3片~5片取其平均值。也可在轮虫样品中同轮虫一起计数。

5.2.5 计数前,充分摇匀样品,吸出迅速、准确。盖上盖玻片后,计数框内无气泡,无水样溢出。

5.2.6 单位体积浮游动物的数量按下式计算

??

N=?????……………………………………………(3)

??

?????

式中:

N——1L水样中浮游动物的数量,个/L; V——采样的体积,L;

Vs——样品浓缩后的体积,mL; Va——计数样品体积,mL; n——计数所获得的个体数,个。 5.3 注意事项

每瓶样品计数两片取其平均值,每片结果与平均数之差不大于±15%,否则必须计数第三片,直至三片平均数与相近两数之差不超过均数的15%为止,这两个相近值的平均数即可视为计算结果。

浮游植物计数单位用细胞个数表示。对不易用细胞数表示的群体或丝状体,可求出平均细胞数。浮游动物计数单位用个数表示。

某些个体一部分在视野中,另一部分在视野外,这时可规定只计数上半部分或只计数下半部分。 6 生物量的测定

浮游植物的比重接近1,可直接采用体积换算成重量(湿重)。体积的测定应根据浮游植物的体型,按最近似的几何形状测量必要的长度、高度、直径等,每一种类至少随机测定50个,求出平均值,代入相应的求积公式计算出体积。此平均值乘上1L水中该种藻类的数量,即得到1L水中这种藻类的生物量,所有藻类生物量的和即为1L水中浮游植物的生物量,单位为mg/L或g/m3。

种类形状不规则的可分割为几个部分,分别按相似图形公式计算后相加。量大或体积大的种类,应尽量实测体积并计算平均重量。其他种类可参照表D1。微型种类只鉴别到

淡水生物调查技术规范

一浮游生物调查1采样1.1采样点布设1.1.1原则根据水体面积、形态、浮游植物的生态分布特点和调查的目的等决定采样点数量。采样点应有代表性,能反映整个水体浮游生物的基本情况。采样点设置数量见表1。表1采样点设置数量5~205~7水体面积(km2)采样点数(个)<232~53~520~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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