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起重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移动式起重机的安装、维护和吊装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移动式起重机
移动式起重机即轮胎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吨的起重机。 3.2 上限位装置
起重机上的一种能防止吊物或吊钩提升过高的安全装置。 3.3 起重指挥人员
能够辨识吊装作业危害,并能熟练使用起重机特定手势信号的人。 4 管理要求
4.1 HSE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作业部负责与移动式起重机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职责,吊装前的技术交底,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3 服务商保证移动式起重机性能合格,起重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4 超载、重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不吊,起重物捆绑不牢不吊,无人指挥不吊,警报器报警不吊,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4.5 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
4.6 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4.7起重机应接受政府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留检验记录。
4.8 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移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4.9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禁止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 5 吊装作业
5.1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5.1.1 在吊装作业前,司机确认千斤支撑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5.1.2 较复杂的吊装作业由作业单位编制吊装作业方案,经作业部审批。
5.1.3 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5.1.4 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起重机司机应与指挥人员保持可靠的沟通。
5.1.5 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在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5.1.6 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
5.1.7 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a)货物处于悬吊状态; b)操作手柄未复位; c)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 d)起重机未熄火关闭; e)门锁未锁好。 6 关键性吊装作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a)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 b)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c)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1.5m; d)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e)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6.1 关键性起吊作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a)必要时,要编制关键性起吊计划书;
b)起吊前对吊装司机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c)对吊车性能及绳套进行检查与评估,选择合适的吊索具; d)正确确定货物的规格尺寸和重心、起吊的支(固定)点; e)起吊重物时要设置牵引绳; f)清除起吊过程中的各种阻碍;
g)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h)起吊时,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吊装; 6.2 起重机司机
6.2.1 起重机的操作,只能有资质的起重机司机操作; 6.2.2 司机的身体和心理应符合以下条件:
a)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作业的疾病;
b)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花眼等症状。深度感知能力、视野和反应时间正常;
c)听力、力量、耐力、敏捷性和协调性以及反应速度应满足要求; d)手的灵巧性、协调性正常; e)违禁药物测试结果应为阴性;
f)经体检医生认可无身体缺陷或情绪不稳定的迹象; g)无癫痫病史;
6.2.3 司机应熟悉或掌握以下知识:
a)起重机各部件的结构和技术性能; b)起重机操作规程及有关法规要求; c)安全运行要求; d)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e)发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f)指挥信号; g)基本维护知识; h)其他。 6.3 吊装作业许可 6.3.1 许可申请
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都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的申请应由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申请前应准备好相关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以及以下相关资料:
a)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安全分析);
b)吊装作业计划或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HSE 作业计划书); c)起重机外观检查结果、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 d)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6.3.2 吊装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超过延期次数,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6.3.3 许可证的审批、分发、延期、关闭和取消具体管理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6.4 安全职责 6.4.1 作业申请人
a)是作业现场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b)办理作业许可证; c)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d)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e)组织实施作业;
f)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6.4.2 作业批准人
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b)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c)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d)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e)批准和取消作业。 6.4.3 起重指挥人员
a)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b)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c)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d)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e)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6.4.4 司索人员(起重工)
a)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b)测算货物重量与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重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
c)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d)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e)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6.4.5 起重机司机
a)符合6.2中的专业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