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并处5000元罚款。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且两次以上违反本规定的 没有违法所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销售未经批准进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口的种畜禽 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 11 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的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且两次以上违反本规定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的 以下罚款,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68
12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六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 未建立养殖档案的 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逾期未改的 未建立养殖档案,逾期未改的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检疫合格证明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3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 销售的种畜禽二次以上未附具检疫合格证明的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家畜系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谱的 销售的种畜禽二次以上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 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重复使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下罚款。 用畜禽标识的 二次以上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罚款。 或二次以上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 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处3000元罚款。 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4 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货值金额不足3000元的 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货值金额3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69
管部门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 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 货值金额3万元以上的 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处3万元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以上2.5倍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5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15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九条:“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没有违法所得的 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 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的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