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关于做好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场安全监管分局:
为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规范经营,方便群众”的原则,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许可范围及有效期
1、许可范围:烟花(C、D级)。 2、有效期:1个月(临时证)。 二、布点原则
由各镇(街道)市场安全监管分局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布点方案》的要求,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基础上,选择安全条件较好的单位(要求是烟花爆竹专店),每个镇(街道)设置一般不超过2个烟花零售点。
三、发证程序
1、布点。由各镇(街道)市场安全监管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
2、申请。由申请单位向所在镇(街道)市场安全监管分局提交申请资料(需提交的申请资料清单看附件1)。
3、审查。镇(街道)市场安全监管分局对申请资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并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表1和表3审查意见栏加具意见。
4、受理。经审查合格,由镇(街道)市场安全监管分局将申
请资料统一上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安全监管局窗口受理。
5、核发许可证。由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对资料和现场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时间安排
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18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去审查零售店的安全条件。
2、将本次发证工作与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现有的全部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采取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力度,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3、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镇(街道)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纸及拉横幅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申请表格可在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网站(xx)“便民办事”栏下载。)
附件:
1、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
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许可证征求意见书
5、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承诺书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1、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资料清单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培训证书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零售点)周边环境说明及四至图; 5、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承诺书;
8、镇(街)市场安全监管分局出具的征求意见书。 二、装订要求
按照“申请资料封面”、“申请资料目录清单”、“资料内容(包括以上1——8项)”的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2:
申请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烟 花 爆 竹
经 营(零售)许 可 证
申 请 书
□申请 □变更
单位名称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变更分别填写本申请书的许可证申请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应与受理通知书的受理编号、日期一致。
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单位填写。
4.申请书中“单位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者预先核准的单位名称;“经办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5.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处应盖申请单位公章。
6.申请书表格中,除“单位网址”、“电子信箱”是可选项外,其他栏均为必填项。其中: 申请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登记机关”是指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预先核准单位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 “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零售额”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的销售收入总额。以前未经营烟花爆竹的不需填写; “申请经营范围”栏在[ ]内选择性划“√”。
7、申请存放量不能超过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数量。 8、产品分级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