裱糊岗位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程
1 每班开始工作前,须先对操作台面及周围的卫生情况做以检视,清理掉无关物品及废料杂物。
2 操作裱糊机时,必须首先对裱糊机做必要的维护保养,加注标号润滑油,检查线路连接情况,再运行机器。
3 启动机器后,按照工艺要求及配方比例调好胶料,搅拌均匀后加入胶料斗。再行调节好机器转速,调节好胶层厚度(调节胶辊间隙)。保证供胶顺畅、胶量足够、涂层厚度适宜。
4 接生产通知单或生产指令,完整领会生产任务规定的生产工艺和质量、周期标准和要求。
5 按生产通知单领取或接收待加工品料,注意核验接收品料的名称、批次、数量及其他工艺规定,详细对照原稿或样稿,确认无误并在领料单签字,禁止私自拿取。
6 折合或裱糊人员应在岗位主管指导下,明确折合、裱糊产品工艺规格和要求后再行操作。
7 裱糊时,时刻注意配页的方向和规矩位置,要求配合紧凑、动作连贯到位,捡页、粘页、刮平、抹缝、堆放,一气呵成。确保成品方正平整,不起泡、打皱、空胶、野胶、糊歪及糊反。折合时,根据成品规格尺寸,按折线准确折合,折合产品应折痕平直左右对称。
8 裱糊、折合时,要注意对打号码产品,在捡页、堆放时务必保持页码顺序,堆垛整齐,数字准确,切不可麻痹大意,因堆活混乱,造成窝工、返工甚至废品。
9 下班时,将异常产品、残次品分类整理好,填写《异常产品流转单》,打号码产品应写清编号,上报岗位主管。
10 清理工作台面,打扫周围卫生。 11 如实准确填报工作报表。
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梯启动前,应先做简单试运行,观察选层、启动、换速、平层、开关门、速度及安全触板等有无异常现象和响声,检查指示灯指示是否正常,各限位开关及急停按钮等动作是否正确。
2、检查门锁是否良好,在轿厢门和厅门未闭合的情况下,电梯不应启动。 3、检查轿厢的消防器材是否良好,警铃、电话是否正常。
4、对轿厢内、厅门及踏板滑槽内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清理杂质。 5、不允许超载运行,轿厢内载荷尽可能分布均匀,避免集中载荷或偏载。 6、轿厢内严禁吸烟,不允许载运易燃易爆品及国家规定禁运的物品。 7、不允许用开启轿厢顶部的安全门等方法来载运长物体。 8、提醒乘客不要倚靠轿厢门。
9、电梯轿厢顶部不得放置其它物,轿厢内不得悬挂物品。
10、禁止用手指以外的其它身体部位或用笔、棍等物代替手指操纵电梯。 11、当轿厢地坎面低于或高出厅门地坎面0.7m时,禁止出入轿厢或上下轿顶。
12、当电梯发生如下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①选层后关闭厅门,门已闭合而电梯不能正常启动行驶。 ②厅门或轿门没有闭合而电梯仍能启动, ③电梯运行方向与选层方向相反。
④电梯运行速度有明显变化。 ⑤安全钳发生误动作。
⑥运行中发现有异常呼声,较大震动和冲击。 ⑦电梯在正常负荷下,发生冲顶或蹲底。
⑧电梯在行驶中,未按所选层站停车或停车不开门,厅门可随意由门外人扒开。
⑨电梯部件过热而散发出焦热的气味。 ⑩电梯机房内有大量漏油并通过绳孔滴入轿厢。
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总则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检维修作业在受控程度下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学品生产单位作业安全规范》等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安全操作规程。
本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大、中修与抢修检维修作业及其可能涉及的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电工作业等。
所有参与检维修的人员与检维修过程均应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2 作业前准备工作
检维修作业前,检维修责任部门应组织检维修相关人员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应根据检维修作业内容,对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或存在的危害、有害因素进行识别识别。
依据检维修项目要求,编制检维修作业方案,落实检修人员及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和检修质量、明确检修进度及期限。
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3.1 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2.3.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2.3.3 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品及用具的正确穿戴和使用方法; 2.3.4 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和检维修安全措施。 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根据作业内容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检维修作业使用的工具、器具无缺陷人,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应当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齐全、完好、可靠并放置合理;作业现场无危险有害因素或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安全限值或危害有害因素等到控制,危险隐患已消除。
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3 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检维修
3.1.1 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1.2 进入检维修现场时,应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措施。
3.1.3 电气检维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3.1.4 动火作业须遵守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5 高处作业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6 受限空间作业须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7 设备内作业须遵守设备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8 吊装作业须遵守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9 抽堵盲板作业须遵守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10 检维修过程要服从指挥,做到:
3.1.10.1四不施工:没有检维修任务单不施工;检维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动设备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不施工。
3.1.10.2 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高温、高冷设备过热、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3.1.11 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3.1.1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3.1.11.2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3.1.11.3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3.1.11.4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