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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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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防雷接地与用电系统PE线重复接地共用同一接地体时,由于对同一接地体来说,其冲击接地电阻RCh值小于其工频接地电阻RG值,所以该共同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PE线重复接地的工频接地电阻值RG不大于10Ω的要求,即应满足关系RG≤10Ω,以保证同时满足PE线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的综合要求。

对于塔式起重机,由于其臂架长,而且使用中有回转运动,故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设置防直击雷装置,其塔顶和臂架远端可作为接闪器,不需另装避雷针;其机体可作为防雷引下线,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基防雷接地体可利用其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体中的钢筋结构,但该钢筋结构应做等电位焊接,同时该钢筋结构接地体还应作为塔式起重机开关箱中PE线的重复接地体共用。所以,不仅塔式起重机的金属基座要与其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体中的钢筋结构做电气连接(焊接);而且,其开关箱中的PE线亦应与该钢筋结构有一个电气连接(焊接)点,如下图所示。此时,塔式起重机的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体既作为塔式起重机的防雷接地体;又不要分割地同时作为其配电开关箱处PE线的一处重复接地。当然,这种综合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满足其工频接地电阻RG值不大于10Ω的要求。否则,则必须在其邻近补充连接其他自然接地体或补充敷设人工接地体。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防雷接地和轨道等电位连接,应按规范的规定设置,并作具体说明。

2.1、感应雷的防护措施

防感应雷装置通常由避雷器和接地装置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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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施工现场设置有低压配电室,但不设置临时专用变电所时,如果配电线路为架空线路,则应在配电室外将其架空进、出线处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接地装置相连接,作防雷接地,以防雷电波侵入,亦兼有防直击雷作用。如果配电线路为埋地电缆且线路较短,为防雷电波从其与架空线的连接处侵入,在电缆两端来回反射叠加成过电压波,并进入配电室,需在电缆两端装设阀型避雷器。

(2)当施工现场设置有专用临时变电所时,其变电所的三相进线和三相出线处应各装设一组阀型避雷器,如下图所示。

(3)阀型避雷器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即:

1)避雷器的额定电压等级应与保护线路物额定电压等级保持一致,并且不得低于安装地点可能出现的最大对地工频电压。

2)避雷器的工频放电电压和冲击放电电压上限值应低于电网(包括直接连连于电网上的相关电气设备)相应的(工频的或冲击的)绝缘水平。

2.3、防雷保护范围

防雷保护范围是指接闪器对直击雷的保护范围。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接闪器防直击雷的保护范围按“滚球法”确定。

防雷装置设计完成后,要形成一个包括防雷部位确定及其相关防雷装置具体设置方式方法的设计说明书。

第九章 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有关电气安全的危险环境因素主要有外电线路、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械损伤,以及强电磁辐射的电磁感应和有害静电等。对于不同现场具体存在的危险环境因素,均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一节 外电防护措施

外电防护主要是防止现场作业人员意外触碰现场以外的外界电力线路而发生的人体直接接触触电事故,施工现场要根据现场勘测结果确认的现场外界电力线路状况,编制“专项外电防护方案或外电防护措施”,其基本内容如下:

1.1 保证安全操作距离

施工现场如果确认存在外电防护问题,则其首要的防护措施就是保证安全操作距离。为了保证安全操作距离,就必须遵守规范的下述规定。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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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 4 1~10 6 35~110 8 220 10 330~50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最小垂直距离(m) <1 6.0 1~10 7.0 35 7.0 (4)起重机严禁超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起重机与外电架空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沿垂直方向安全距离(m) 沿水平方向安全距离(m) <1 1.5 1.5 10 3.0 2.0 35 4.0 3.5 110 5.0 4.0 220 6.0 6.0 330 7.0 7.0 500 8.5 8.5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施工现场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1.2架设安全防护措施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之间不能保证安全操作距离时,则必须在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之间架设安全防护措施。实施强制性绝缘隔离防护,为此应事先编制架设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防护设施架设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规定防护设施的材料:按照规范的规定,架设外电防护设施宜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不宜采用金属材料,以防止因电场感应使防护设施带电。

(2)确定防护设施的结构:防护设施结构的形态通常有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等,具体确定防护设施的结构时,应根据现场勘测资料确定其结构形式,绘制相关设计图纸。所确定和设计的防护设施必须达到坚固、稳定和严密的规范化标准,应能承受施工过程中人体、工具、器材、落物的意外撞击和风雨、机械振动等不良环境因素的冲击,而保持其有效防护功能,即不歪斜、不扭曲、不松动,特别要保证不悬倒、不塌落;应能防止固体异物穿越,防护等级应达到IP30级。所谓IP30级的规定,是指防护设施的缝隙,能防止Ф2.5mm固体异物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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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防护设施结构时,必须保证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一定的安全距离。按照规范的规定,该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表中,外电线路电压等级≤10kV的规定适用于220/380V线路)。

防护设施与外电架空线路间的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0 1.7 35 2.0 110 2.5 220 4.0 330 5.0 500 6.0 注:考虑到防护设施架设安全,表中数值大于通常的安全距离数值。 防护设施还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警告标志牌。

(3)防护设施架设的实施:防护设施架设的实施必须有严格的人员组成和严密的组织结构。即要明确确定专业架设人员、指挥人员、监护人员,以及具体的架设方法、架设流程和安全保护措施。

1.3无任何防护措施时不得强行施工。

对外电线路无法架设防护设施的施工现场,如欲继续施工作业,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与有关部门协商,使外电线路暂时停电或迁移,或改变在建工程的位置;否则,严禁强行施工。

第二节 易燃易爆物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的防护,主要是防止因用电系统在运行程中或发生故障时产生的高热、电火花或电弧点燃易燃易爆物,从而引发电气火灾。编制易燃易爆物防护措施,就是为了消除现场潜在的易燃易爆物相关的电气火灾隐患,杜绝相关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针对易燃易爆物的防护措施应体现如下两个基本点,即:

(1)电气设备现场周围应无易燃易爆物,或随时对其进行消除。 (2)电气设备对其周围易燃易爆物应采取有效阻断、阻燃隔离。

第三节 腐蚀介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对腐蚀介质的防护,主要是防止用电系统线路和设备因受酸、碱、盐等腐蚀介质腐蚀或受其他污源污染导致绝缘损坏、漏电,从而引发人身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针对腐蚀介质的防护措施与针对易燃易爆物的防护措施相似,亦应体现相似的两个基本点,即:

(1)电气设备现场周围应无污源和腐蚀介质,或随时对其进行清除。 (2)电气设备对其周围酸、碱、盐等腐蚀介质、污染源以及特殊地域性酸雨、盐雾等应采取阻断、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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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机械损伤防护措施

电气设备(包括线路)的机械损伤防护主要是防止因机械损伤引发触电和电气火灾。因此,施工现场必须结合施工工艺过程和实际用电情况,对有关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其基本点应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即:

(1)电气设备的设置位置应能避免各种施工落物的打击,或设置防护棚保护。 (2)用电设备负荷线不应拖地放置。

(3)电焊机二次线应避免在钢筋网面上拖拉和踩踏。

(4)穿越道路的线路或者架空,或者穿管埋地保护,严禁明铺地面。 (5)加工废料和施工材料堆场不要接触电气设备和线路。

第五节 电磁感应防护措施

为了防止强电磁波辐射在塔式起重机吊钩或吊绳上产生高频对地电压的危害,在受强电磁波危害的施工现场,可对塔式起重机采取如下综合防护措施:

(1)地面操作者穿绝缘胶鞋,戴绝缘脱皮手套。 (2)吊钩用绝缘皮包裹或吊钩与吊绳间用绝缘材料隔离。 (3)挂装吊物时,将吊钩挂接临时接地线。

第六节 静电防护措施

为了消除静电对人体的危害,对产生静电的设备可采取接地泄漏措施,接地电阻值一般≤100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接地电阻值一般≤1000Ω。

第十章 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一节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 所有进现场的变、配电装置,配电线、缆,用电设备,必须预先经过检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采用残缺、破损等不合格产品。

2. 用电系统中的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系统必须按《规范》规定始终保持完好,不得随意变动。

3. 配电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周围不得有杂物、杂草。 4.配电装置的进线端必须作固定连接,不得用插座、插头作活动联接;进出线上严禁搭、挂、压其它物体。

5.移动式配电装置迁移位置时,必须先将其前一级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严禁带电搬运。

6. 配电线路不得明设于地面,严禁行人踩踏和车辆辗压,严禁拖地浸水和埋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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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当防雷接地与用电系统PE线重复接地共用同一接地体时,由于对同一接地体来说,其冲击接地电阻RCh值小于其工频接地电阻RG值,所以该共同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PE线重复接地的工频接地电阻值RG不大于10Ω的要求,即应满足关系RG≤10Ω,以保证同时满足PE线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的综合要求。对于塔式起重机,由于其臂架长,而且使用中有回转运动,故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设置防直击雷装置,其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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