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
一、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方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那么〔2017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局部“中医药效劳功能〞600分,第二局部“综合效劳功能〞400分,第三局部“党的建立〞100分。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局部和第二局部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局部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局部得分≥340分; 4.第三局部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局部得分≥21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7.到达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局部和第二局部得分总分≥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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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局部得分≥280分; 3.第三局部得分≥90分;
4.中医药效劳功能局部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效劳功能局部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5.到达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三级乙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局部和第二局部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局部得分<280分; 3.第三局部得分<90分;
4.中医药效劳功能局部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效劳功能局部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那么中将最根本、最重要,假设未到达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平安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效劳功能局部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到达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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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等有关规定,科室名称不得有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字样。治未病科原那么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为科室名称〔由于历史沿革产生的“中医预防保健科〞命名可保存;因整合安康管理资源产生的“安康管理中心〔治未病〕〞等命名可采用〕,不得以“国医堂〞、“名医工作室〞、“保健中心〞、“体检部〞、“预防保健科〞作为治未病科名称。
核心指标四:临床科室〔麻醉科除外〕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表达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所抽查的2个临床科室〔麻醉科除外〕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医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五: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诊疗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比例≥10%。
核心指标六:门诊处方中,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60%。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30%;或比例在10%以下,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7个百分点;或比例在10%-20%,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或比例在20%-30%,但较上年度增长了3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七:重点专科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表达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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