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纵向管理体系
公司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检查监督等工作。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两人,统一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工作。各生产班组监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合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6.2.2、横向管理体系
项目部的各职能部门和参加施工的相关部门都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
6.2.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6.2.3.1、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HSE经理为副组长,专职安全员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巡逻监督检查工作。
6.2.3.2、完善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6.2.3.3、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着重抓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开工后的入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及安全员的岗位培训教育,教育后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特殊工程(如:电工、焊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
6.2.3.4、积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树立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6.2.3.5、认真做好各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履行签字手续。 6.2.3.6、安全教育、安全活动都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 6.2.4、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本工程现场安全检查采用级别安全检查管理模式,由公司、项目部分级组织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和安全监控部组织实施,实行季检。日常安全检查由项目HSE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组织实施,实行日检查制,重点对现场安全隐患和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行为的监督。每次各级安全检查和复查都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尽量做到量化评分。 6.3、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6.3.1、人员劳保安全措施
本方案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由项目部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护品是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
公司所发劳动保护用品主要为以下几种: ? 防护服:发给从事现场作业的岗位人员使用。 ? 防寒服:发给在冬季经常从事现场作业的岗位人员。
? 防护手套:发给在作业中易于烧手、烫手、冻手、刺手、严重磨手、腐蚀手等岗位人员使用。绝缘手套应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规定发给防护防寒手套的岗位人员,冬季发防寒手套以能起到防护作用的,不再发防护手套。
? 防护用鞋:发给在作业中足部需要防刺割、防触电、防水的岗位人员使用,并按实际需要分别发给防静电、防砸、绝缘、耐油等防护性能各异的防护鞋。
? 防护帽:发给在作业中头部需要防护物体打击、防发辫绞碾、防烫、防尘等岗位人员使用,并按需要分别发给性能各异的工作帽。
? 雨衣:发给需要在现场冒雨作业的岗位人员使用。
? 各种口罩、耳护具、套袖、鞋盖等零小低值的防护用品,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发给岗位人员使用,但要从严掌握,做到合理。 6.3.2、防止车辆伤害措施
6.3.2.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6.3.2.2、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成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6.3.2.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
6.3.2.4、严禁货物混装,车辆载货严禁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6.3.2.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3.2.6、现场行车进出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基坑边沿、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6.3.2.7、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6.3.2.8、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
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6.3.3、防止机械伤害措施:
6.3.3.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6.3.3.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6.3.3.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对控制开关上锁。
6.3.3.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保养和检查。
6.3.3.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期保养维护、定人管理监督使用。 6.3.3.6、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使用。 6.3.3.7、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使用。 6.3.4.、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6.3.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6.3.4.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6.3.4.3、塔吊、电锯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6.3.4.4、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3.4.5、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6.3.4.6、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6.3.4.7、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6.3.4.8、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6.3.4.9、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6.3.4.10、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6.3.5、吊装安全措施
6.3.5.1、司机和指挥人员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经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严禁顶岗和无证操作。指挥人员在作业前要熟悉机车的性能并了解所起吊的重量及现场周围环境。
6.3.5.2、吊装前,作好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好吊环、起重绳及起重机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3.5.3、在吊装作业前必须将支腿支设牢固、平稳、不倾斜。开始吊装前吊装人员必须详细检查被吊物是否牢固,任何人不准随吊装设备升降。
6.3.5.4、起重机操作人员在操作时,精神要集中,要服从指挥人员指挥。 6.3.5.5、起重机在使用中回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6.3.5.6、吊装作业时设置警戒区域挂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6.3.5.7、严禁在风速六级以上或大风、大雾天气进行吊装作业。 6.3.5.8、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3.5.9、夜晚吊装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6.3.5.10、吊装作业人员在高空移动和作业时,必须系牢安全带,作业人员上下设专用爬梯,作业平台脚手板铺设严密。
6.3.5.11、作业人员时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断股现象,如有隐患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后作业。
6.3.6、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6.3.6.1、移去可燃物
凡是焊割火花可到达的地方,应该把可燃物全部搬开,包括木模板、保温棉被等。笨重的或无法撤离的可燃物,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6.3.6.2、准备消防器材和监护
在危险性较大的动火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并准备好足够的、相应的灭火器材,以便随时扑灭初起火。 6.3.7、脚手架搭设安全措施
本工程中脚手架用于施工通道的架设与基础梁的支撑,搭设方法按照方案中步骤进行,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6.3.7.1、脚手板的设置:
脚手板采用松木, 厚50mm,宽 400mm ,长度为4m的硬木板。设置在至少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并在两端80mm处用直径1.2mm的镀锌铁丝箍绕2至3圈固定。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小横杆,并将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以防倾翻。
脚手板应平铺、满铺、铺稳,接缝中设两根小横杆,各杆距接缝的距离均不
大于150mm,拐角处两个方向的脚手板应重叠放置,避免出现探头及空挡现象。 6.3.7.2、脚手架出入口的构造
在出入口两侧的内、外排单立杆处分别增设一根辅立杆,高于出入口1~2步,立柱用短管斜撑相互联系。上方悬空柱处增加两根斜杆,斜杆与各主节点相交处用扣件固定,出入口上方增设两道横向支撑,应伸出斜杆的端部以保证立柱悬空处的整体性,出入口两侧分别增加两根斜杆,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在150mm内,当斜杆在一跨内跨越两个步距时,应在相交的大横杆处增设一根小横杆,将斜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斜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必须接长时用对接扣件连接。 6.4、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由HSE经理主管整理单独归档,其中主要包括: 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 ②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等: ③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资料: ④工伤事故记录:
⑤现场安全教育,安全活动与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⑥安全检查与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记录: ⑦施工机具与安全防护设备的维护检测记录; 6.5、安全标志的设置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挂设“五牌二图”及安全警告标语。针对现场安全动态及时做好安全黑板报宣传栏。 6.6、消防管理
本工程将消防区设专人管理,每个消防区配备灭火器,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使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使用,电焊场所需要用铁皮阻隔,防止火星四射。
机油,柴油设隔离栏,禁止明或靠近。 6.7、现场安全防护
6.7.1、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准”规定,不准赤脚及穿拖鞋上班,要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6.7.2、施工现场严禁闲人进入,现场周围竖立警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