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
报告编写:刘海岗、马传胜、杨雅明、杨庆芳、张小彬、
冯绍委、谢亦霞、钟秋兰、杨鹏、周炜煌、郑凌之、邓燕琳、张 苑、 罗彬源、曾佳敏、审 核:罗颂伟、张世俭审 定:袁小平、凌松宏主办单位:梅州市环境保护局、梅州市林业局编制单位: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黄柳清、甘宇生、房剑红
前 言
环境规划是环保工作的龙头,是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性文件,要科学谋划、统筹规划、周密计划。“十一五”环保与生态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十二五”环保与生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十二五”期间解决历史遗留的环保与生态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做好“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推动我市“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建设进程提供了可靠保证。
“十一五”是我市环保工作大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环保工作与生态建设成果显著。期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规划控制指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迈出重要一步,环境信息、环境宣教能力进一步提升,环保设施治理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为确保我市环境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城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产业转移的力度不断加大,梅州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压力日益增大,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编制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意义重大。
进入“十二五”,我市环保工作将踏上新的历史征程,环境质量控制、规划指标落实、标准化建设、能力提升、市场监管、环评审批、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均要向更高层次迈进,要把我市环保队伍建设成为推动梅州绿色的经济崛起的生力军,为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回首“十一五”,我们充满自豪;展望“十二五”,我们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