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现状
1.1 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立法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法律虽在不断加大对网络文学版权的保护力度,但总体而言,仍主要呈现立法体系不完善这一问题。
我国是典型的成文法国家,只有正式颁布实施后的规则才能作为法律引用。但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的是盗版方式的推陈出新。这便会造成网络版权的立法制定会一直跟不上互联网的进步的窘境。因此,在很多时候,面对关于网络文学版权被侵权的案件,司法机构只能通过传统的经验来弥补法律空白部分以进行审判。
当然,为了能及时针对网络版权的保护问题,我国陆续颁发实施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著作权法》在网络版权保护上的不足之处,但是要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只是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我国真正对于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法律只有一部《著作权法》。
此外,“对于‘避风港原则’与‘红旗原则’的适用,虽然我国法律有所涉及,但仍无法适用新技术的发展,从而导致在具体案件中仍有很大争议,甚至成为了网络运营商的‘尚方宝剑’”1。
1.2 行政监管及治理成效
我国各类作品版权的行政监管都由国家版权局及地方版权局负责。目前,各级版权局正逐步建立起版权日常执法监管、版权专项治理、两法衔接联合办案的执法监管机制。
同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近些年也在创新监管方式,以对网络企业和网站进行分类管理。一方面,国家版权局对有影响力的网络企业和网站的版权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对版权问题高发的网络影视、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等需要授权使用之地的检查力度,并定期发布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另一方面,国家版权局还有针对性地对网络文化企业的版权管理进行指导——帮助网络文化企业建立并完善版权管理制度且督导落实情况。
就治理成效而言,目前已是颇见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网络文学版权侵权的势头蔓延。
如在2024“剑网行动”中,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85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23万件,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544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74件、涉案金额1.5亿元2。而在2000年到2024年期间,全国版权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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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喜军,侯铭峰.网络文学版权问题分析[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6(05):90-95.
2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1205/394358.htm[DB/OL]国家版权局通报“剑网2024”专项行动工作成果.2024-02-27
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近14万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600余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超过8亿件。
而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行业组织、网络文化企业联合发起成立中国网络版权产业联盟,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维护互联网版权市场秩序,有效带动了其他领域网络版权状况的改善。规范有序的网络版权环境逐步形成。
除此以外,在2024年,党中央决定将版权管理工作直接交由中央宣传部负责,且版权局设立中国版权金奖,借此对在版权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版权保护工作达到了新的高度,获得了新的机遇。
1.3 相关行业自律情况
为保障自身利益,同时也为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行业组织、网络文化企业等纷纷以身作则,与盗版侵权行为作斗争,且积极配合国家进行盗版的抵制打击行动。以掌阅、阅文集团、咪咕传媒、阿里文学、起点中文网等为代表的33家公司便联合成立了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并发布了《自律公约》。
除此以外,各平台纷纷各显神通,全力保障平台及整个行业的利益。例如阿里文学平台开发了防盗链技术,实施加密并签名校验,保障作品内容不被窃取;百度文库在经过作家联名控诉侵权事件后,自主研发防盗系统,期望通过DNA比对识别,阻断侵权作品在网络上传播的途径;燧石文学奖则特设“白莲花奖”,借此警示网络作家,减少抄袭行为。
但是,由于IP市场火热,且具有资金投入回流快、收益大等特点,使得许多投资商为了盈利一窝蜂涌上去抢购相关网络文学的版权,而来不急考虑该作品是否涉及侵权。更有甚者,为了更好地获取盈利,以IP作品抄袭风波作为炒作卖点,只为吸引观众的注意力。而对于平台方而言,为了能尽快进行内容变现,获得足够丰富的利益,反而会对相关作品选择“睁一个眼闭一只眼”。这种对“不论出身”的默然态度,不仅是对行业自律的损害,更是对整个行业长久发展的一种“抹杀”。
行业自律具有灵活性,可以及时依照变化的形式来调整防盗方式,制定新的反盗版措施。因此,在我国版权保护法令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想要更好的保护网络文学的版权,行业的自律行为显得尤为重要。在维护自身版权利益、相互监督的同时,业内人士还应以身作则不侵害他人的版权,维护市场秩序,不然一旦侵权行为泛滥,网络文学作品的质量下降,缺少了优质的版权资源,最终也会影响到自身的利益。
数字时代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