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的水生动物实验操作技术员。
(3)1个地级市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七、申报程序
(一)市、县项目申报单位向同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逐级联合行文上报省海洋渔业局和省财政厅。
(二)省直管试点县(南雄县、封开县、紫金县、兴宁市)项目申报单位向同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直接上报省海洋渔业局和省财政厅。
(三)省属单位及中央驻粤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申报单位直接向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申请。
八、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报送材料内容。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3)。
(2)项目申报的有关证明材料、承诺书及申报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
(3)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向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省财政厅上报申报文件。
2、报送材料数量。
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装订成册)一式7份,其中:正本1份(在封面上注明),副本6份,报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材料按项目用档案袋单独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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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同时报送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九、审核要求
(一)市、县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所报项目及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必须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每份复印件上出具“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予以确认。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所报项目及所附相关材料的合规性审核。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项目及其申报书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可行性,并承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所有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承诺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项目下达的任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和上交成果报告。
十、其他事项
(一)本指南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解释。 (二)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2012年广东省省级财政鱼病防治专项申报项目内容
2、广东省省级财政鱼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广东省省级财政鱼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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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广东省省级财政鱼病防治专项
申报项目内容
一、水生动物防疫体系能力建设
省级水产苗种引种隔离区建设补助8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水产苗种引种隔离设备购置、场地改造等。
省级鱼病远程监测诊断信息平台系统升级补助2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平台的功能升级与信息采集、平台运转费用等。
扶持建设1个区域性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综合实验室,省财政补助5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实验室改造和购置实验仪器、办公设备。
扶持建设8-10个县级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每站省财政补助5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实验室改造和购置实验仪器、办公设备、监测采样车。实验仪器设备和车辆由省统一招标采购。
扶持建立4-6家鱼病医院(诊所),每个诊所省补助2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诊疗室改造和购置远程鱼病监测与诊断系统、诊疗器械与实验仪器。实验仪器设备由省统一招标采购。
装备5辆鱼病巡回诊疗车,每辆20万元(含车载配置仪器)。车载配置仪器和车辆由省统一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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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项目
(一)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
设立对虾、罗非鱼、鳗鱼、海水鱼、草鱼等品种的主要疫病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8-10个,其中,防控技术试验项目每个安排20-30万元,示范推广项目每个安排40-50万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根据项目具体研究内容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确定,在资金计划下达时一并下达。
(二)水生动物免疫示范区和规范用药示范区建设
针对水产健康养殖发展和规范用药长远目标,建立草鱼出血病、海水鱼弧菌病、罗非鱼链球菌病等病害免疫防病试验、示范区和健康养殖与规范用药示范区8-10个,每个示范区(县)建设补助20-4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免疫防病示范区建设面积2000-3000亩以上(网箱养鱼1000m2以上),推广应用面积达5000亩(网箱养鱼3000 m2);建立面积500-100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生产安全用药示范区,并带动辐射全县。
(三)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为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确保放养水产苗种质量,设立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补助项目3-5个,每个补助10-2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是检疫销往省内外的对虾苗5亿以上,鱼(贝)苗0.5亿尾(粒)以上。
三、水生动物疫病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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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生动物疫病应急处理(150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突发性水生动物疫情和自然灾害后购买公共水域防疫消毒药物、应急监测、专家风险评估,及水生动物防疫和应急处置技术培训。
(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员轮训和实验室人员专项培训(50万元)
根据国家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实施和我省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实验室建设情况,对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员培训、轮训,其中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员100-150人次,培训期5-10天;实验室人员培训30-50人次,培训期5-7天。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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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鱼病防治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