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购物卡、烟酒、茶叶)、会务等费用。
第四条、用餐程序及标准
1、各部门承办招待事项,由经办人填写《招待审批表》(见附表),说明招待项目、对象、人数及费用,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订餐、报批,必要时申请部门需向总经理说明。 2、因工作需要进行招待,必须严格执行事前审批、事后监督程序。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报,必须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得到批准后办理相关招待事宜,事后及时补报《招待审批表》。
3、宴请招待参照标准:
序号 职务 标准(元/人) 备注 1 总经理 120 2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100 含酒水费 3 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80 4 其他人员 60 4、用餐地点:原则上在协议酒店,凭综合管理部签发的审批表用餐,就餐完毕按授权签单。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与协议酒店进行对帐,并按照报销程序办理结帐手续。
5、招待陪同:招待就餐,原则上陪同人员不得多于来客人数,特殊情况下,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增加陪餐人数。
6、招待用烟、酒:因宴请招待或日常招待需要用烟、酒,由经办人按程序办理出库手续,2包或2瓶以上数据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安排客人娱乐的,按上述程序填写《招待审批表》经审批后办理。
第六条、来宾住宿费用标准
1、来宾住宿费用原则上自理,确需由本企业公司负责报销的,经审批后办理。
2、对住宿费由我企业公司承担的,各部门按招待手续办理后,报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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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旅游费用
来宾需安排旅游,经审批后报销旅游相关费用。 第八条、礼品、会务
因工作特殊需要礼品(如纪念品、购物卡、烟酒、茶叶等)、安排会务,按下列程序办理: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提出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报告,详细说明项目所需费用的各项列支情况,报送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交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负责实施。
第九条、其他
1、所有不符合招待审批规定的,如:事先未及时填写《招待审批表》或未批准而擅自招待的,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
2、各项招待费用如超过标准(预算),均需另行报告、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
3、严禁企业内部相互宴请或作他用,一经发现,按所花费用的双倍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企业公司名义招待亲属、朋友,经查实,对当事人作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招待用餐需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企业公司形象。
6、企业公司各级人员应勤俭节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扩大招待范围和开支标准,对违规违纪者除财务部拒绝予以报销外,还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五章 员工工作餐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公司员工工作餐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企业公司员工工作餐标准一律规定为5元/餐。
二、行政办公室根据企业公司各部门的人数、班次及就餐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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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三、如有人员、班次变动,各部门应及时上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核对后通知快餐排挡变更,如无变更,行政办公室则根据前期上报数核定后通知快餐排挡。
四、每月底,快餐排挡结算餐费时,须经行政办公室认真核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五、为员工安排的工作餐也是企业公司人性化管理的体现,中午就餐员工原则上不回家,可在企业公司范围内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因家中有事确需回家,不允许就餐后再回家。
第十六章 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企业公司的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企业公司各部门一切费用开支和财务开支,由企业公司总经理负责,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款凭证”,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经财务核准,报总经理批示,方可借款。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凡企业公司职工借用公款,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企业公司员工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数,如有特殊情况,须先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三)、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公司后,七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清所欠部分金额。七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否则,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补齐,并扣罚当月30%效益工资。
(四)、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备用金等,按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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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允许借款范围:
1、阶段性预付款(按进度付款)。如土建工程,购机械设备、大宗材料等。
2、采购零星材料,累计达100元以上的。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企业公司规定部门或人员所需的备用金。每年初各部门、分企业公司以书面报告形式核定备用金标准交行政办公室,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5、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六)、不允许借款范围:
1、没有特殊情况,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垫付的各种款项; 2、未经审批的任何借款。
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标准及审批
1、各部门需新购入固定资产和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先作好采购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签字核准,报企业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如需向企业公司借款,按第一条标准执行。
2、各部门添臵其他低值易耗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确实需要添臵的情况下才添臵。各部门应事先填好购物申请单,报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审核,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各项费用报销要求
1、报销单据必须是带税务章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2、报销单据不管多少均须贴报销封面,报销封面须用钢笔填写,同时,不同经济内容的发票要分门别类予以报销。
3、报销手续要齐全完备
报销的正常程序是: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注明事由,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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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签字,经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凡购买实物均须有验收人签字并附入库单,否则不予报销。
四、补充说明
如总经理出差在外,则应由总经理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内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十七章 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规定
一、招聘
1、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报“用工”申请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提出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如:年龄、性别、学历等)。
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公司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人力资源部经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收集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后再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初选合格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试用手续。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选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亲自笔试和面试。 5、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可聘为企业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企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等手续。 二、任免:
需企业公司任免的干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以企业公司文件为准。
三、员工调动:
1、企业公司干部和员工在企业公司范围内调动,由用人部门提出拟调人员申请,行政办公室求双方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企业公司各部门需增加人员,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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