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内容
①前期阶段:协助发包人办理立项、可研、环评、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②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③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3. 工程性质
3.1 工程性质: 新建工程 。 4. 服务期要求
4.1 服务期工期:执行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 质量要求
5.1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6.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其他要求
6.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与资格审查时的一致。
6.3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应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6.4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要求:
相关专业 信息系统工程 信息系统工程 职称 高级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岗位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人员配备 1人 1人 11
信息系统工程 合计 :3人 / 监理员 1人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 标段划分
8.1 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9. 招标方式
9.1 本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0. 报价方式
10.1 本工程招标报价方式:监理费用投标报价以该工程结算总造价为计费额,按固定费率报价,本工程监理报价固定费率按照1.0%计取监理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二、交易文件
12. 交易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评标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交易文件。
13. 交易文件的组成 13.1 交易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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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六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13.2 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4. 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 交易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AA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网站(http://******************)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交易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2 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 踏勘现场
15.1.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1.2 因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风险,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15.1.3中标后签定合同时和监理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变更交易文件内容的要求。
15.2 投标预备会
15.2.1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19年06月 17日17 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人将在2019年6月 18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AA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网站(http://******************)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6. 交易文件的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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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交易文件、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7. 交易文件的补充
17.1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承诺,一旦中标,投标文件即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经业主同意,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作任何变动(包括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等) 即视为违约,业主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取消其参与本招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资格。
17.2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律不退还,请各投标人自留投标书拷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8.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材料两部分组成。 18.1 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18.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18.1.2 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格式; 18.1.3 诚信投标承诺书 ;
18.1.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8.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8.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18.2.2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18.2.3企业资质证书;
18.2.4监理组织架构、监理人员相关证书;
18.2.5拟派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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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且暂未办理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18.2.7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18.2.8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18.2.9业绩证明材料;
18.2.10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2个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18.2.11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19. 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其刻录说明 本项目无须刻录及上传投标文件 20 监理费用及投标报价
20.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自工程开工至竣工及保修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即招标范围内监理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现场办公费用等成本以及公司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0.2 监理酬金:监理费用投标报价以该工程结算总造价为计费额,按固定费率报价,本工程监理报价固定费率按照1.0%计取监理费用。按固定费率包干,监理费率结算不做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工程监理费用=结算价*1.0%计取监理费用(最终以审计结算价计算)。
20.3 投标价格不包括额外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其他技术咨询服务报酬。 21. 投标有效期
21.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60日历天)。
21.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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