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 事项 权力名称 类型 编码 权力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 依据 承办 机构 追责对象 范围 备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万元: 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 索,决定是否立案。 (二)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三)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原任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对基层法律 (四)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 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服务工作者 (五)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有《基层法律《行政处罚法》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 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服务工作者第十五、三十一、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集体讨论决定。 管理办法》第三十七、三十八、 (七)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 四十六条规三十九、四十、其提供帮助的; 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定行为的处四十二条。 (八)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罚 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 (九)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 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十)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十一)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十二)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弄虚作假的; (十三)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十四)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1
1 行政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 (十五)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 (十六)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十七)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 (十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 (十九)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二十)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 (二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施上述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其改正。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索,决定是否立案。 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 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违反规定不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 托、统一收取服务费,不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的; 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基层法律 (三)冒用律师事务所名义执业的; 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服务所有《基 (四)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层法律服务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第十五、三十一、集体讨论决定。 所管理办法》 (五)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的; 三十七、三十八、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第三十六条 (六)违反规定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三十九、四十、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规定行为的人、合伙人、住所和章程的; 四十二条。 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处罚 (七)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 虚作假的; 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 (八)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 (九)聘用未获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人员以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 (十)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十一)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2
2 行政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3 行政处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没有取得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五条 没有取得律《行政处罚法》律师执业证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第十五、三十一、书的人员以集体讨论决定。 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三十七、三十八、 律师名义从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三十九、四十、事法律服务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款。 四十二条。 业务的处罚 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调查货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的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律师事务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所拒绝法律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发布)第二十七条:律师援助机构的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第十五、三十一、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指派,不安排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三十七、三十八、 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本所律师办集体讨论决定。 三十九、四十、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理法律援助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四十二条 案件的处罚 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3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4 行政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发布)第二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对律师无正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当理由拒绝倍以下的罚款。 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行政处罚法》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第十五、三十一、索,决定是否立案。 三十七、三十八、2.调查责任:对调查货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三十九、四十、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的四十二条 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 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5 行政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6 行政处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2009年修正)第四十五条: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行政处罚法》对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第十五、三十一、人员违法收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返还受援人及其亲属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三十七、三十八、 取钱财的处的钱、物,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给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三十九、四十、罚 予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 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四十二条。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法律援助人员不得收取受援人及其集体讨论决定。 亲属的钱、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4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认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执业机构在本行政区域的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监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二)受理对律师的举报和投诉; (三)监督律师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四)掌握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五)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规定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查。 对律师和律的其他职责。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师事务所执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律师法》第五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 业活动的监查实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应当对其进行警示谈十二条 查,并跟踪监测。 督管理 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律师的违法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律师协会处理。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监督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三)监督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的情况; (五)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 5
7 行政检查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