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 务 部 公 安 部 铁 道 部 文件 交 通 部 海 关 总 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印发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我国观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附后)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是一项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推动和提升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增强综合国力和企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努力探索,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快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协调健康发展
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主题词:物流 政策 意见 通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教言部、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人事部、劳动部、国家质检总局、目家统计局、国家外汇局、国家邮政局、国务院信息办、国家标准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交委)、商务厅(外经贸厅),公安厅 (局),交通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局,各铁路局(广铁集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海关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民航地区管理局。
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加快发展观代物流业,是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迫切需要,对于提高我国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改善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