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二期)
绿化工程 标段时间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浙江中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2年7月3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七、资格审查更新资料 八、承诺函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二期)绿化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证书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浙江中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慈溪市横河镇宜清桥村(前应路1208-1272#)415室 电话: 0571-86992355 传真: 0571-86992355 邮政编码:
2012年7月3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条款名称 缺陷责任期 逾期交工违约金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提前交工的奖金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开工预付款金额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合同条目号 1.1.4.5 11.5 11.5 11.6 11.6 16.1.1 17.2.1 17.3.3(1) 17.3.3(2) 约定内容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10000元/天 10%签约合同价 无 无 / 10%签约合同价 50万元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备注
投标人: 浙江中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浙江中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慈溪市横河镇宜清桥村(前应路1208-1272#)415室 成立时间: 1999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1999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7日
姓名:(打印并签字)黄国栋 性别: 男 年龄: 42 职务: 总经理 系 浙江中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浙江中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12年7月3日
注:1、如果投标文件全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则应按此格式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后附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对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的真实性做出公证的公证书。公证书出具的日期须在证明书出具同日或之后,若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要求,改投标文件不予通过评审。除公证员外,有关人员的签字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2、投标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3、如果由被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此证明书附于授权书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