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原酸盐选矿药剂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
第一节 评价单元划分
一、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评价单元是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划分成有限数量的、有确定范围的若干部分。 1、按照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1)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社会环境等综合方面对系统的影响,可将整个系统看作一个评价单元; (2)按有害因素的类别划分,即将具有共性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场所或装置划分为一个单元。 2、按照装置和物质特征划分评价单元: (1)按装置工艺功能划分; (2)按布置的相对独立性划分; (3)按工艺条件划分;
(4)按储存、处理危险物品的潜在化学能、毒性和数量划分;
(5)按重点危险划分。
、依据评价方法的有关规定划分评价单元3.
4、在划分评价单元时,主要坚持了以下2个原则: (1)全面性原则。在划分评价单元时,对所划分的评价单元,能使项目中的所有元素都能归属到相应的单元中去,不能因为评价单元划分的欠缺而使某些元素发生遗漏。 (2)独立性原则。在划分评价单元时,对所划分的评价单元之间应具有明显的界限,尽量避免交叉和重复,使单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5、安全评价导则的原则要求
(1)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要求:“评价单元划分应符合科学、合理、便于实施评价、相对独立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的原则”;
(2)《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要求:“评价单元划分应考虑安全预评价的特点,以自然条件、基本工艺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便于实施评价为原则进行”;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可以将建设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划分为评价单元”。 二、评价单元划分为保证设立安全评价的顺利实施,本评价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以及)AQ8002-2007(. (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规定要求的安全评价单
元划分原则,根据该项目可行研究报告设计内容、评价范围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具体划分为以下6个单元: (1)外部安全条件 (2)总平面布置 (3)主要装置(设施) (4)储存设施
(5)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6 )安全管理(
第二节 评价方法选择
一、安全评价方法选择原则安全评价方法是对系统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分析、评价的工具,可以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定性的安全评价方法主要依靠评价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并借助于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经验和直观判断能力,对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