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备注 注:“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比选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二)比选申请人信誉情况说明
致:成都市温江区市政设施管理所
(比选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如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超越资质范围承建工程等;无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若有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也没有败诉或不利于我公司的裁决(若有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投标人必须出具裁决相关证据),且我公司从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禁入期内。我公司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我公司从2017年1月1日至今从事的经营活动中,对不良行为记录、违法、违纪情况,如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等情况说明:
2、我公司从2017年1月1日至今诉讼或仲裁情况说明:
3、我公司从成立至今投标禁止禁入期情况说明:
比选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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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材料真实性说明
致:成都市温江区市政设施管理所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在本次比选项目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可信,没有弄虚作假和任何隐瞒。
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比选过程中,经查实或其他人投诉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承诺不属实且证据充分,我公司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比选项目的投标过程中,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承诺不属实或弄虚作假或有所隐瞒且证据充分,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比选资格,若已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且我公司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比选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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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材料
1. 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或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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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库房废旧栏杆处置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