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代 理 初 步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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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方案
一、招标工作程序 (一)签订委托协议
代理公司与甲方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之后,将根据每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分别组织参加过类似招标工作、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并将他们补充进招标业务小组,确定项目经理,全面开展每次招标项目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二)编制招标文件之前的工作
1、与招标人进行充分的事先沟通和交流,以便了解和获取: (1) 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和信息
(2) 招标项目的筹建情况、目前进展状况和现场条件 (3) 招标人对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 (4) 招标人对招标范围的初步想法 (5) 货物参数方面的要求 (6) 货物质量方面的要求 (7) 担保和保险方面的想法 (8)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 其他可能存在的特殊要求或想法
2、在与招标人沟通的基础上,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招标工作整体策划并达成一致。主要策划内容包括:
(1) 确定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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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编排招标工作进度计划
(3) 需要招标人提供或创造的前置条件 (4) 确定合同形式 (三)编制招标文件
1、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有关行业部门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的基本原则 招标文件把握的要点:
招标范围的确定(体现和约规划内容); 投标报价的依据及结算方式的确定 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的确定。 2、工程量清单填报说明。
招标文件应依据本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文件、招标人的工程合同管理规划、标段划分原则、工程管理的模式进行编写,并应考虑如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应当合法,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这是编制招标文件的首要的原则、最低的要求。
(2)公平合理原则——尽管投标文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但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作为日后合同文件重要基础,招标文件中所开列的条件(特别是合同条款部分,应体现公平合理原则)。
(3)针对性原则——招标文件应针对特定的招标人和招标工程而设计,而非简单地复制和拼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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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面系统原则——招标文件作为承载招标人意思和需求的载体,其内容应当全面系统,宁可失之以繁巨,不可失之以缺漏。
(5)真实性原则——招标文件应当是招标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何实质性的重要约定必须是招标人的真实想法,并在纳入招标文件以前事先告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作为代理机构,行为方式应是为招标人提供建议而不是替他决策。
(6)严肃性原则——鉴于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以招标文件中任何实质性约定(如合同条款)在开标以后和签约之前不得更改——务必三思而后行。
(7)诚信原则——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文件中提供给投标人的信息应当诚信可靠(如现场条件、暂列金额的价值等)。
3、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招标公告
B投标人须知:应写明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对工程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提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地点和方式、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C工程量清单:对于施工项目,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代理公司将组织造价工程师编制工程量清单;
D合同主要条款:分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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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适用的技术条款:包括技术规范要求,有关质量及验收标准等; F合同格式:合同协议书及履约保函格式; G投标文件格式 H评标方法和标准
(3)代理公司将认真研究业主单位提供的有关背景情况、资料、目标、数据及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向业主单位提出咨询意见。
(4)有关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将充分与业主单位进行协商,并周到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务求令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既最大限度的满足业主单位的要求,又符合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四)、招标文件报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业主方) (五)、发售招标文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须按招标公告里的时间地点向报名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六)、组织标前答疑会
代理公司将在业主单位的协助和支持下,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七)、编制标底(如果需要)
代理公司将在业主单位的组织和监督下,于开标前完成标底编制工作,并对标底严格保密。 (八)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七部委12号令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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