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
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 1 -
一、调查目的
了解规模以下工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有关问题。 二、调查范围及调查方法
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法人单位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中,采用按名录一阶段分层随机抽样和按行政区划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三、样本单位调查内容 (一)企业调查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登记注册类型、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行业代码、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邮政编码和开业(成立)时间等;2.企业经济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3.企业问卷: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招工情况和融资情况等。
(二)个体调查内容
1.样本村(居委会)基本情况:包括村(居委会)名称、邮政编码和区划代码;2.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和行业代码等;3.个体经营工业单位经济指标:包括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
四、数据采集方式
调查单位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数据,各地统计机构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数据的审核、查询、验收,上报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