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 相邻的立面图或剖面图,宜绘制在同一水平线上,图内相互有关的尺寸及标高,宜标注在同一竖线上(图4.4.5)。
4.5 尺寸标注
4.5.1 尺寸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细部尺寸三种。绘图时,应根据设计深度和图纸用途确定所需注写的尺寸。
4.5.2 建筑物平面、立面、剖面图,宜标注室内外地坪、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屋脊、女儿墙、雨棚、门、窗、台阶等处的标高。平屋面等不易标明建筑标高的部位可标注结构标高,并予以说明。结构找坡的平屋面,屋面标高可标注在结构板面最低点,并注明找坡坡度。有屋架的屋面,应标注屋架下弦搁置点或柱顶标高。有起重机的厂房剖面图应标注轨顶标高、屋架下弦杆件下边缘或屋面梁底、板底标高。梁式悬挂起重机宜标出轨距尺寸(以米计)。 4.5.3 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屋脊、女儿墙、台阶等处的高度尺寸及标高,宜按下列规定注写: 1 平面图及其详图注写完成面标高;
2 立面图、剖面图及其详图注写完成面标高及高度方向的尺寸; 3 其余部分注写毛面尺寸及标高;
4 标注建筑平面图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应注写与其最邻近的轴线间的尺寸,标注建筑剖面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应注写其所在层次内的尺寸;
5 设计图中连续重复的构配件等,当不易标明定位尺寸时,可在总尺寸的控制下,定位尺寸不用数值而用“均分”或“EQ”字样表示(图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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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3 均分尺寸示例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得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技术制图-字体》GB/T 14691 《房屋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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