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力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精编版]
行政人力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员工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部门工作业绩和管理水平,特制
定
本方案。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目标管理为指导,以业绩为中心,以标准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科学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二)月度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 (三)分级考核为主、跨级考核为辅。
第四条 管理职责
(一)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由部门主任领导,负责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人力资源组负责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的方案制定、协助开展、技术支持等工作。各组应严格按照本方案加强对小组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各组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员工月度绩效考核指标后,报部门主任审批,并在人力资源组备案。
(三)部门第三方员工(食堂员工、保洁人员、安保人员)的绩效考核细则由各组自主制定,报部门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在人力资源组备案。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五条 考核对象和考核周期
(一)考核对象:行政人力部所有员工。不含中层管理人员和第三方员工,部门内试用(实习)期员工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周期: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 员工月度考核
(一)考核内容和评价方法
考核内容 权重 评价方法 员工月度业绩情况 员工月度综合表现 100% 0-5分 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质量情况 直接上级根据综合表现进行加扣分处理 其中,员工月度综合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考核指标 内容描述 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协作能力、工作纪律、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综合表现 表彰奖励情况、合理化建议、创新性管理。 效能告诫、通报批评、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失职、服务态度差、出现较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理。 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二)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程序 1.计划制定与调整阶段
(1)员工于每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前编制并提交次月工作计划,具体描述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计划完成的时间。
(2)主管于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小组工作的整体部署,对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同时,编制并提交小组工作计划和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表》中明确考核内容、设置考核权重和评分标准。
(3)主任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根据部门工作的整体部署,对各小组的月度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并形成部门月度工作计划。
(4)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工作计划有变更的,由员工申请、主管审核、主任审批后执行,并及时更新《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表》中相关信息。
2.计划执行与检查阶段
在工作计划审批通过后,连同《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表》逐级反馈给员工。直接上级按照工作计划安排,指导各岗位员工按计划开展工作。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直接上级要对员工进行指导和过程控制,并记录员工的绩效情况。
3.工作总结与考核阶段
(1)员工于每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前编制并提交当月工作总结,明确工作实际完成时间和对完成
情况进行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