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规定了月度检修及停工大检修的规定及要求等。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的检修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生产计划科负责对车间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四条
各车间负责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四条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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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检修分为设备大、中、小修及系统(装置)停工大检修。
(二)全公司检修力量在主管总经理、生产计划科统一领导下完成全公司检修,技措和更新改造施工任务。
第五条
装置停工大检修
(一)生产计划科根据全公司生产任务安排及技术改造情况,于当年十月份提出下一年度全公司停车检修的时间,经有关部门及公司研究后,报集团公司批准,由公司生产计划科下设大检修指挥部组织实施。
(二)设备使用单位接到下一年度停工检修通知后,根据装置检修技术规程规定的检修间隔期和设备运行状况,按公司要求时间提出下一年度大修和设备更新计划表,同时提出人工、备品配、材料、工器具计划及图纸等,报生产计划科进行审核,统一平衡。
(三)生产计划科负责编制全公司年度大检修计划表,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前送达各车间及采购室。如因计划变动,确需调整大修计划,必须经主管总经理批准。
(四)工艺系统技改、技措由生产计划科负责;设备更新改造由生产计划科负责。
(五)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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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生产装置的检修在停工检修前两个月,由生产计划科组织有关检修单位鉴定检修合同(包括施工项目费用、质量要求、工期和奖罚规定等),进行项目交底、落实预制、工器具及材料的准备情况,为检修做好准备工作。
2.
装置停工检修前半个月,施工单位和生产车间,必须将检修项目落实到班组个人,进行现场交底工作。
3.
检修施工单位在装置停工前一周,绘制大修施工网络图交生产计划科审查,逐级落实到人头,认真执行。
4.
检修施工单位在各装置停工前一个月,编制出重点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劳动力平衡。
5.
检修施工单位前三天,将施工机具,设备、所需材料、配等运入检修现场。
6.
生产装置在检修前一个月,由生产计划科编制出停、开工方案和统筹图,停工后,按“安全规程”落实好一切安全措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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