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场所,而学生是传染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因而,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极易造成暴发流行,严重危害了广大青少年的健康,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维持秩序。为全面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疫情报告 疫情责任报告人
学校的校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学校内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级组长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
三、学校职责
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应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严格控制进出学校的人员。
5、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师要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