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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G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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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G重大道路交通

事故调查报告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宿州市G310

2013年8月26日16时46分,G310宿州市砀山县境内305km+140m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0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者,妥善处理死者善后事宜,加强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宿州市人民政府组成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宿州市

G310\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聘请了公路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专业领域的3名专家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经检验,邵凯、葛令民无酒后驾驶行为。两名驾驶人的驾驶证发证及审验情况均正常。

(二)事故车辆情况

事故车辆皖L58126号,福田牌重型自卸货车,红色,机动车所有人:邵凯,挂靠宿州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砀山分公司,登记住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针织厂西100米;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4月1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4月30日;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险50万元,驾驶员座位险10万、乘坐人险20万元。该车自重15吨,核定载重15.8吨,事发时载重36吨、超载20.2吨,属严重超载行为。

事故车辆苏CP8660号,江铃全顺牌中型普通客车,白色,机动车所有人:高敏(葛令民之妻),初次登记日期:2008年1月4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1月31日;登记住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万通金龙小区3-3-702室;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险50万元。该车核载15人、实载15人。

经检测:事发时苏CP8660中型普通客车的行驶速度为67km/h-69km/h,皖L58126号重型自卸货车的行驶速度为55km/h-57km/h。

(三)事故现场道路情况

事发路段位于G310,道路为东西走向,沥青路面,路宽12米,施划中心单黄虚线,同方向各有一条机动车道,白天视线良好,路段为平直路面,道路限速80km/h,事发时天气晴朗。

(四)事故单位情况

宿州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砀山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法人代表:曹钢平,登记住所在砀山县针织厂西100米,公司管理人员共3人,有150台挂靠车辆,每台车每年向公司交纳1000元管理费。

(五)事故车辆行驶轨迹情况

8月26日14时,邵凯驾驶的皖L58126号重型自卸货车,从砀山县关帝庙镇杨楼村驶往萧县黄口拉黄沙。16时许,该车在黄口料场装好黄沙后,沿G310由东向西行驶至砀山县境内文庄治超站时,为16时30分,16时46分该车到达事故现场。调查发现该车在今年7月30日、8月2日有两次违法超载运输行为被文庄治超站执法人员查处的记录。

8月26日5时,葛令民驾驶的苏CP8660号客车,从砀山县葛集镇驶往徐州市,13时从徐州返回砀山县。16时左右再从砀山县良梨镇侯王庄发车,经李(李庄)园(园艺场)路驶入G310,16时46分到达事故现场。调查发现该车自制假线路牌长期从事非法载客营运行为。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8月26日16时46分,驾驶人邵凯驾驶皖L58126号\福田\牌大货车,沿G310由东向西行驶至305km+140m处,遇到同向行驶的前方车辆制动时,采取措施不当,向左急打方向,驶入道路左侧,与相对方向行驶葛令民驾驶的苏CP8660\江铃全顺\牌中型普通客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苏CP8660号客车驾乘人员8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人受伤,两车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宿州市G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宿州市G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宿州市G3102013年8月26日16时46分,G310宿州市砀山县境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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