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人民调解培训教案(最新)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其它】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二是行政调解,是指在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对纠纷进行调解的活动;三是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根据宪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对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二、调解工作的原则有哪些?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对调解工作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作了具体规定: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起诉。

三、调解委员会应建立的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逐步建立健全以下各项制度:

(1)会议、学习制度。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主任、网(片)长会,调解主任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委员会议,检查本月工作情况,分析纠纷动向,研究疑难纠纷调解方法和预防纠纷的措施,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令,安排下

1

月任务。

(2)请示、汇报制度。调解网(片)长、调解委员会主任每月要主动向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汇报当月纠纷发生、调解及预防情况;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

3)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委员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掌握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重点事的情况,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调解,对纠纷苗头及时做好疏导工作,防止形成纠纷。

(4)纠纷登记制度。凡调委会受理、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均应登《纠纷登记簿》,并按时上报司法助理员(司法所)。

(5)纠纷回访制度。调委会调解成功的纠纷,应重点回访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以巩固调解成果。

(6)信息报告制度。调委会应注意搜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反映,反馈对上级布置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凶杀、伤害、自杀及正在激化的纠纷情况。

(7)纠纷移交制度。调委会对已超出人民调解范围的纠纷和明文规定由其它部门处理的纠纷。应及时上报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移交前应做好疏导工作,以防矛盾激化。

(8)档案管理制度。年终应将纠纷调查材料、调解协议副本及已用完的《纠纷登记薄》等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存档备查。

(9)岗位责任制度。调委会必须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以提高调解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纠纷预防、法制宣传、业务登记、信息反馈等任务落实到人。要确定考核标准,每月检查一次执行情况,作为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的依据。

2

(10)考核评比制度。调委会应按责任制要求,每半年进行初评,年终进行总评,奖优罚劣。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有哪些?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有三项:

(1)调解民间纠纷。这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所谓“民间”,是指公民之间,如夫妻、父子、兄弟等家庭成员之间,职工、居民、村民等社会成员之间。所谓“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法律关系、社会道德关系为内容的争议或争执。公民之间发生了纠纷,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调解哪一类纠纷就宣传哪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以案释法,以事议法,通过宣传,既能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又能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的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纠纷的发生。

(3)向村(居)民委员会、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及建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村(居)民委员会领导下,在基层人民政府指导下进行工作的群众性组织,为此,应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发生、发展情况和调解工作情况及建议向村(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人民政府汇报,以便于取得村(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人民政府对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如有的乡政府根据调解委员会提供的信息,发现建房纠纷上升,便依据法律和政策及时做出建房的规范性规定,使这类纠纷大幅度下降。在调解工作中,还应及时反映群众对现行法律、政策及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解组织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的重要方法,也是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之一。

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工作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民间纠纷排查工作既是人民调解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需要工、青、妇、公、检、法等部门的密切合作,互相配合。排查前,

3

人民调解培训教案(最新)

【其它】一、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二是行政调解,是指在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对纠纷进行调解的活动;三是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4p4rb715it41z4g1sgcd5uqa87r003016qi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