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民族社会学-民族社会学概论·第五章-197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的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改革开放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产权制的发展,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层——以财产为标准划分阶层。与身份分层相比,以经济标准分层的社会中,人的阶层可以通过社会流动得到转化。

民族之间社会分层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地区差异导致的民族间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的差距。自20实际80年代中期起,我国地区间、人际间、民族间和城乡间的差距日益扩大,而且几类差距相互重叠又相互关联。从全国看,西部和东部的差距包含着民族差距,东西部关系中内含着民族关系。

就农村而言,东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通过比较2001年东部沿海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西部民族地区(云南、贵州、新疆、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农民人均收入差距可以发现,2001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人均收入为4079元,西部民族地区农村人均收入只有1486元,绝对差为2593元,前者是后者的2.74倍。收入最高的上海农民人均收入达5596.37元,收入最少的西藏农民人均收入只有1330.81元,绝对差距达4265.56元,前者是后者的4.2倍。

东部地区凭借国家倾斜政策和初步形成的市场机制,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资金和资源不断地吸引过去,资源的巨大地区差异导致不同民族相对经济地位的重大差异,经济地位差异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导致政治地位差距,从而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在心理上产生相对剥夺感和不平等感,影响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

(2)各民族文化教育分层。教育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教育,尤其是系统的学校教育,不仅是民族成员个人进入社会、获得职业和进一步提高其自身社会地位的重要保证,而且,对一个民族而言,它所拥有的高学历的成员越多,其成员中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取得成功者的比例也就越大,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在社会和经济中的影响力也就越大。因此,对于民族教育结构的分析,应该是民族社会阶层分析的重要方面。

表5—1中所反映的是2000年时100万人口以上的19个民族在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三次人口普查中“文盲率”和大学及以上学历比例的变化情况。

表5—1 我国主要民族的文盲率和受高等教育人口比例变化 文化程度 文盲率(%) 大学及以上学历占6岁以上人口的比例(%) 民族 1982(6岁以上人口) 33.72 18.48 42.34 59.67 41.62 43.57 63.19 33.70 29.81 74.96 56.44 45.26 48.19 11.54 71.29 1990(15岁以上人口) 21.17 11.41 33.11 41.85 30.15 26.58 49.71 25.24 17.82 69.39 42.81 28.53 29.92 7.00 60.45 2000(6岁以上人口) 7.7 5.1 18.3 20.5 12.3 11.6 26.0 11.2 7.9 45.5 20.3 12.1 10.7 3.3 33.0 1982 0.26 0.94 0.80 0.14 0.48 0.39 0.10 0.18 0.95 0.24 0.16 0.24 0.17 2.18 0.05 1990 0.65 1.91 1.77 0.46 1.23 1.10 0.30 0.82 2.19 0.52 0.45 0.70 0.60 2.82 0.20 2000 2.0 4.8 4.1 1.4 2.9 2.7 1.1 2.3 5.2 1.3 1.3 2.1 1.9 8.6 0.7 1982-2000 7.7 5.1 5.1 10.0 6.9 14.0 11.0 12.8 5.5 5.4 8.1 8.8 11.2 3.9 6.0 壮族 满族 回族 苗族 白族 维吾尔族 彝族 土家族 蒙古族 藏族 布依族 侗族 瑶族 朝鲜族 哈尼族 6

黎族 哈萨克族 傣族 汉族 全国 45.69 28.06 57.60 31.03 31.88 28.51 12.34 42.21 21.53 22.21 12.6 3.9 19.2 9.0 9.5 0.19 0.56 0.12 0.69 0.68 0.56 1.52 0.34 1.63 1.58 1.3 4.1 1.0 3.9 3.8 6.8 7.3 8.3 5.7 5.6 资料来源: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编:《中国人口普查资料》(1982,1990,2000)。 注释:最后一栏数字是用2000年数据除以1982年数据,表示上升的倍数。

从“文盲率”看,自1982年以来,我国各个民族的教育水平整体来说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但是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差距相当明显。如1990年15岁及以上人口中的文盲率在10%以下的有8个民族,同时有17个民族的文盲率在50%以上,彝族的文盲率为49.71%,占全国总人口92%的汉族,文盲率为21.53%,在各族中居于“中游”水平,略低于全国总人口的文盲率(22.21%)。2000年汉族6岁以上人口文盲率为9.0%,略低于全国整体文盲率水平(9.5%)。在56个民族当中,6岁及以上人口中受过大学本科或专科教育的比例,1990年低于1%的有33个民族,高于或接近5%的只有6个民族,其余17个民族在1%~5%之间。2000年这一比例低于1%的只剩下10个民族,高于5%的有11个民族。2000年还租的这一比例为3.9%,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从各族人口中受高等教育人数比例的变化看,1982—2000年间,全国6岁以上人口中大学生的比例增加了5.6倍,在18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少数民族中,大学生比例增加了10倍以上的有5个,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也只有5个。

(3)各少数民族发展的综合指数分层。有学者对各少数民族人口中6岁及以上人口识字率(反映文化普及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反映文化水平高低),机关干部比例(含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办事人员等,反映参政议政能力),从事商业服务人员的比例以及从事工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人员比例(反映从传统的第一产业分化出来的能力和水平)等指标综合加权处理,根据综合指数把各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程度分为5个层次:

发达层次。有乌兹别克、塔塔尔、锡伯、达斡尔、朝鲜、满、蒙古、哈萨克等8个民族。这些民族的文化综合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识字率都在70%以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8.25%以上。

次发达层次。有回、毛南、京、纳西、仫佬、壮、土家、裕固、柯尔克孜、白族等10个民族。这些民族的文化综合指数高于全国少数民族平均指数水平,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识字率为58%~69%,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3%~7%之间。

一般层次。有维吾尔、黎、畲、基诺、塔吉克、侗、布依、羌、土、仡佬、傣、瑶、苗、珞巴、彝、水族等16个民族。这些民族识字率在30%~55%之间,专业技术人员较少,90%以上的人从事农牧业。

比较后进层次。有普米、阿昌、撒拉、哈尼、景颇、藏、怒、德昂、布朗、保安、拉祜、东乡族等12个民族。其识字率在30%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很少,95%以上的人从事农牧业。

特殊层次。即那些人口很少或处于特殊情况下的少数民族,其综合指数比实际发展水平偏高。

除了以上所讲的民族之间的社会分层,在民族内部,也存在社会分层。少数民族组成群体或个体时,由于各种社会性或个体性原因,民族内部必然也会出现社会分化现象。

在处于阶级社会的各少数民族社会中,一个阶级垄断了民族社会的全部政治权力,在政治上处于统治地位,另一个阶级完全没有政治权力,在政治上处于被统治地位,长期受政治压迫的情况比比皆是。例如,1956年民主改革以前,彝族地区的政治制度是土司和家支势力共同统治,共同构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政治体系。彝族分五个等级,在彝语中分别称兹、

7

诺、曲诺、阿加和嘎西。

新中国成立以后,不仅消灭了剥削制度,而且消灭了私有制,彻底根除了阶级压迫的政治关系。但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利益关系全面而深刻的调整和新的社会利益格局的形成,少数民族内部也分化出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尽管各个民族的分化程度不一,但我们仍能明显地看到少数民族中存在着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工商业者、私营企业主、党政干部、宗教职业者等群体。而且,随着市场经济在少数民族社会中的不断发展,这种分化将日渐明显,利益群体也将日渐成熟。

三、民族社会分层的意义和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一)民族(种族)成为社会分层因素的原因

大多数社会都对其成员加以区分,这种区分导致社会不平等的产生。社会不平等往往被构筑于社会结构之中,因而造成了社会分层。在社会分层的情况下,各类人有着不同的生活机会。就如伦斯基所言:“谁得到了什么?为什么会得到?这个问题是所有讨论阶级和阶层,以及它们的结构性联系时的基本问题。”

社会阶层的不平等程度,在存在着努力的农业社会前期为最大。在农业社会后期,西方形成了僧侣、贵族、资产者、第四等级这样的身份结构,19世纪欧洲的现代工业社会前期,基本上继承了这种封建社会末期的身份结构,先是贵族、资产者、产业者,接着又形成了资产阶级、中间阶级、无产阶级这样的古典阶级结构。20世纪初,新中间阶层出现,阶级逐渐成为界限模糊的东西,阶层一词逐步替代阶级概念。现在,在实质上划分阶层已经不可能,只能从收入、声望、教育和权力等复数标准大概地划分社会阶层。与现代化并进的社会阶层变迁的基本趋势是平均化、从“看得见的”身份或阶级到“看不见的”阶层以及阶层划分的多元化途径等。

根据马克思·韦伯的观点,一旦一个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等级阶层形成,那么这个阶层必然会尽力保护本阶层的利益,当经济条件的变化危及一个等级群体的社会地位及其生存时,它就会采取主动的带有攻击性的措施来保护其社会地位和阶层利益;在一般情况下,处于社会上层的等级也会采取排他性或封锁性的行动,以限制别的人进入本阶层,经常采用的措施就是以门第、血缘关系、法定特权、宗教信仰,乃至种族、民族作为判别身份地位的标准。例如,在一些国家里,某些人就被这样的标准圈定为下等人,黑人、犹太人、天主教徒等都是这样的典型。从冲突论的观点来看,群体之间的争端主要不是由于在种族和民族之间存在实际的差异,而是由于要利用所谓的差异来保持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不过,在现代社会里,越来越多的情况是以文凭作为进入职业性地位群体限制标准,这是一种较为缓和的,同时也不那么封闭的限制手段。

在人类历史上有一种荒谬无稽的怪论,而且至今还在发生其不可思议的作用,那就是种族主义。自古以来,有许多人站在他们自己所属的民族立场,以己族为文明,以他族为野蛮,尊己族而卑他族。种族主义者不顾人类心理的一致性,将文化和种族二者混为一谈,认为现代文明的差别与种族有关,以为文明程度高低是种族体质和心理的优劣所必然产生的结果。实质上,文化有高下的悬殊,人则没有根本的区别,文明进步是人类在适宜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下辛勤劳动的结果,现代文明是世界人类经过无数世代不断积累的劳动经验和技能的结晶,不是某个民族的创造。种族主义的本质是将种族或民族作为社会隔离和歧视的手段,人为地制造民族社会分化和民族不平等。

尽管西方国家制度性的种族歧视与种族隔离已经消除,法理上的种族平等也似乎已经成为共时,但在观念上,传统的种族偏见和全球化背景下以敌视移民为主要诉求的“新种族主义”,仍然有所发展。法国思想家塔吉耶夫在《种族主义源流》一书中,区分了“血统种族主义”和“文化种族主义”,认为前者强调族群划分的血统基础以及贵贱等级,后者只是突出文化不相容,要求“各过各的生活”而实行隔离政策,把贵贱之间的剥削关系变成甲族

8

驱逐乙族的关系。当代的新民族主义是一种种族主义,这种排外的民族主义正是以文化区别权或是种族特性权的名义表现自己,在公众中取得合法地位。例如前南非的白人种族隔离政权,不仅一点也没有表现出“同化”黑人的念头,反而一直在鼓动“黑人独立”,大力扶持各类以保持传统特性为号召的“传统复兴”组织,极力阻止“西方价值”侵入黑人部落。这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性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无论是“反差别”的种族主义(如种族同化主义),还是“爱差异”的种族主义(如种族隔离主义),其要害,正是其侵犯人权和基本的个人自由的强制性。因而,真正的反种族主义立场,必须反对在种族或“文化”问题上的一切强制:既反对强制同化,也反对“强制反同化”。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和其他事物一样,民族也有产生、发展、融合、消亡的过程和规律。因此,民族差别在目前的情况下是客观存在的,特别是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将长期存在,民族也就会长期存在。同时,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认为,阶级是一个集团压迫另一个集团的产物,民族作为一个个集团,分先进民族和落后民族,在以往的制度中,先进集团往往压迫落后的集团,先进民族往往压迫、奴役、限制、歧视、掠夺和摧残落后民族。以上述理论为指导,中国共产党在承认民族差异即各民族事实上的不平等的同时,强调民族平等,其主要理论观点是:(1)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发达程度如何,风俗习惯和宗教的异同,都一律平等,都是祖国大家庭中的平等成员,都拥有同等的地位,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2)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的各方面一律平等,各民族都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任何民族在任何方面都不能拥有特权;(3)努力实现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克服由于经济文化落后而造成的享受某些权利的制约,使法律的规定变成社会生活中的现实。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建立少数民族的人民民主政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等政策和制度,建构起了全新的少数民族与国家的政治关系和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取代了历史上长期延续的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压迫,以及各民族间的不平等。而且,充分照顾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的政治权益,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使各少数民族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使一些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少数民族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支持和帮助,无疑是少数民族获得迅速发展的根本条件。在法律上废除种族和民族歧视,实现民族的平等权利,只是民族平等的第一个阶段,只有通过各项优惠措施和长期的努力,帮助原来受压迫和后进民族在教育、专业训练等方面赶上先进民族,消除各民族之间的结构性差异,使所有的民族在社会的竞争中都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才有可能公平竞争和真正实现“事实上的平等”。

但是,民族优惠政策的实施,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表现出某种局限性和副作用。一方面,有可能形成会使少数民族产生依赖心理的副作用。例如,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被称为少数民族,自治权的扩大已使得地方干部在维护地方少数民族利益中受益匪浅,并常使国家因而受损。追逐有利的特殊待遇使得一些地方群体对于政府认可的、合法化的“民族认同”和“民族身份”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子女入学、自治地方财政税收的提留等方面受到照顾,成为近年来大批人希望被承认为少数民族而脱离汉族的重要动因。这种趋势是与少数民族识别的初衷背道而驰的:中国政府推行的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是为了鼓励统一与发展,而不是为了阶级的和民族的地方分权。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民族优惠政策在理论和宣传方面强调的是以民族群体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事实上的平等,这种强调“民族间事实上平等”的理论导向与政府实施的对待少数民族的相应优惠政策,其结果是汉族和少数民族都不会满意:汉族成员从个人角度考虑,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没有在法律或制度上得到平等的竞争机会),从而降低了学习、工作热情和帮助少数民族的积极性;而得到有待的少数民族同样不满意,他们是从民族群体角度考虑,认为本民族仍然没有达到“真正事实上的平等”。这种各自从不同层次(民族和个体)考虑

9

“平等”的思路,会加强民族之间的隔阂和不满。

优惠政策既然是不平等的政策,就不可能是长期性或永久性的政策,而只能是过渡时期的暂时性政策。随着社会发展和民族融合,各个民族之间由历史造成的发展距离的缩短,就需要考虑和倡导从“民族之间利益分配的平等”(即事实上的平等)观念逐步向“个人之间竞争机会的平等”(即法律上的平等)观念过渡。只有这样,才可能通过少数民族成员社会、教育、经济等方面的真正凭实力的而非政策“照顾”的发展,最终达到在个人实力基础上的民族间事实上的平等。

(二)民族社会分层的积极意义

尽管社会分层与不平等密切相关,但是合理的社会分层结构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有积极意义的。过去人们以为,分化和分层只能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其实不尽然。如果上海分行和分层布是简单的两极分化,社会分层的结构中人们的利益是多元的,这样就易于避免发生利益纠纷,从而保持稳定和发展。

从社会结构上来说,阶级和阶层在社会中的功能之一是执行着一体化的功能,它们会直接冲破某些和所有亲属关系、居住、职业和年龄组的界限,直接依靠特定社会,从而抵消了使社会分裂为对立的实体的潜在趋势。社会分层的现实意义在于,通过分层和流动,缓和社会阶级矛盾,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同时,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社会分层的体制有着不同的开放程度,开放程度大的,流动率就高。流动对于分层结构是有重要意义的。人群占有资源不同导致了分层,有适当的分层和差距,才能促进效率的提高。但如果差距过大,造成两极分化,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和竞争的公平,因此,就要强调社会流动,以保证社会公平和社会结构的协调。

我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社会分化和分层现象具有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它推动了中国社会“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化过程;改善和调整了社会成员的有机构成;造就了虽然还很不成熟但却在成长中的“市民社会”;促进了中国民主化与法制化的进程;初步转变了人们的思想文化观念,提高了社会成员的竞争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心理承受力;造就了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也一定程度地推动了共同富裕。

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间合理的社会分层可以促使“各民族在参与竞争的过程中,民族平等的思想和要求进一步发展,竞争也可以加速消除沉淀在民族心理深层的消极因素,促进观念和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民族地区社会阶层的分化,不仅打破了传统的一元化的利益结构,使之向着多元化的利益格局转变,而且也引起人们利益意识的觉醒。社会阶层分化推动了民族地区社会“从身份向契约”的转化,强化了人们对改革的认同;社会阶层分化促使民族地区出现相对独立于原来体制结构的以“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为主的市民群体;社会阶层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权力结构,有助于加强民族地区的民主法制建设;社会阶层分化也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提高了各民族成员对社会变动的承受力。

(三)民族社会分层的消极影响

民族社会分化和分层可能导致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及冲突,导致大量弱势群体的出现,如果没有有效的整合机制,就可能严重威胁社会秩序,对民族关系带来消极的影响。

同时,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分层会给人们的交往带来隔阂,各阶层间距离越大,他们之间也就越缺乏共同兴趣、爱好和价值观,在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等方面的表现也就越不同。

西方比较政治学用“内部殖民主义”理论解释国内民族关系,认为传统的殖民主义对殖民地的剥削和掠夺在国内也会发生,而主要表现在国内中心城市与边缘地区的巨大发展差距上面。中心地区政治上的强大优势支持着对周边地区的统治。工业化的过程总是不公平的,它迫使社会按文化划分劳动力,较先进的核心集团为了维护财富和权力分配的不平而高扭矩文化差别区分群体,因而地位高的职业倾向于为中心地区的人所保留,而那些拥有周边文化

10

民族社会学-民族社会学概论·第五章-197

的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改革开放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产权制的发展,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层——以财产为标准划分阶层。与身份分层相比,以经济标准分层的社会中,人的阶层可以通过社会流动得到转化。民族之间社会分层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地区差异导致的民族间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的差距。自20实际80年代中期起,我国地区间、人际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4owr49jm951h1yk7phhy1xkfw968dk01avs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