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明主旨
文有文眼,题有题眼。所谓题眼,就是题目的表达重点或主旨所在。题眼不明,就会造
成文章中心不明。 ⒊
审明关系
许多命题中往往有两个或多个概念或事理、
事物并存,
那么,
就必须辨明它们之间的相
互关系,才能正确理解题意,才能保证突出主旨以及文章结构详略得当。 ⒋
审明题材
为了防止
“移花接木” ,
高考命题一般都会对取材范围有所限制。
跳离限制,
就会有 “不
符合题意”之失。命题对取材范围的限制,一般体现在时间、空间、数量、人称以及材料的
性质、类别、范畴等方面。
⒌
审明体裁
作文考题都会对文章体裁作或明或暗的要求或提示,
按理说,
仅以高中毕业生所具有的
感性认识,辨明文体也是不成问题的,但几乎历年都有因“文体不符”而严重失分的考生。
故此, 1997
年在《考纲》中增加了“符合文体要求”的明确要求, 2000
年起的新《考纲》
将“符合文体要求”列在“基础等级”要求五点中的第二点。 ⒍
审明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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